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典型事例 江苏两项被推广
2017-02-16 16:53:0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检察机关研发使用案件管理“机器人”

江苏案件管理“机器人”

  江苏省检察机关积极研发大数据案件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对案件的智能化管理,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该平台借用机器人冷静、客观、全天候、智能化的设计理念,在案管前台摆放能够对话的“机器人”,可以辅助查询相关信息,因此又被称为“案管机器人”。

  “案管机器人”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设有流程监控、质量评查、权利保障、绩效考核、分析决策、诉讼监督和涉案财物管理七个模块。其功能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案管机器人”当秘书,办案程序出错自动预警。系统通过自动比对,适时对办案检察官发出期限预警、风险预警、权利保障提醒、办案活动出错提醒,提醒办案检察官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纠正不规范司法行为。二是“案管机器人”当监理,全程监控办案留痕。依托刑事案件的唯一案号和录入时的提案程序,将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监督和对法院审判活动监督,以及对刑罚执行机关的刑罚执行监督有效“串联”起来,案件办理从侦查到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法院审理,最后到监狱执行,都全程留痕可供查询。三是“案管机器人”当统计员,系统自动对全省三级检察院、各业务条线办案部门、各办案检察官的业务办理的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进行汇总比对,依据设置好的权重,自动生成各检察院、业务部门及检察官的办案绩效。四是“案管机器人”当分析师,智能运用大数据分析数据。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自动适时汇总全省各级院业务办案数据,生成核心业务数据汇总表、业务办理进展情况表、各项业务地区分布表,完善数据倒查功能,使各级院、各部门领导对本院本地区本部门案件办理情况、薄弱环节一目了然;依据事先确认的案件办理数量超限预警点,在案件出现数据异常情况时自动提醒相关人员予以关注和分析。

作者:  编辑:夏禹玮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