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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依儿童”有了“彩虹日”
2019-04-01 10:58:00  来源:

   

   

  李叶红(左)现场听取“彩虹日”汇报方案

 

  “一件交通肇事案件,一段暖心的故事,一群特殊的群体,一个被赋予特殊意义的普通日子……”这是我在今年2月份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应邀参加江苏省盱眙县检察院召开的“七彩花开”校园关爱检察新产品筹备会时,对同来出席的当地媒体记者说的一席话。而这些话的由来,得从我参与的一个被赋予特殊意义的活动“彩虹日”说起。

  2018年6月,我受邀参加检察机关赴校园开展普法活动时得知,因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未成年人小张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失去双亲,在和承办检察官进一步交流后,了解到检察机关除进行了必要的司法救助外,还积极与民政、教育局等单位联系,为小张办理了孤儿补助金,并协调减免了学费。

  2018年10月,我和社会关爱组织的爱心人士第二次来到小张的学校,了解其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当得知检察机关的青年干警已和小张结对,并邀请其和身边同学走进检察院,一起与青年干警参加集体活动后,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让我欣慰的是,通过青年检察官的结对帮扶,爱好绘画的小张走出了阴霾,他笔下的画从压抑消极的灰色转为乐观向上的亮色,当我和他近距离交流时,他很高兴地拿出了自己的作品与我分享。当浏览到画册中的彩虹时,他告诉我:一次他到检察院,看到检察官用彩笔在日历上记录着每一次去学校看望他的时间。他也想到了用自己手中的画笔记录下每一次相见的时间。之所以选择彩虹,一方面是源自于帮助他的青年检察官朱虹的名字,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彩虹在他幼小的心灵中象征着美好、纯粹。

  受此次检察机关帮教活动的启发,我查阅了大量资料,发现由于各种原因失去父母照顾的16岁以下儿童,在当地不仅仅是个例,且数量有逐年上升的趋势。2018年11月中旬的一个上午,我来到盱眙县检察院,和该院检察长潘建文谈及,是否可以结合延伸办理上述交通肇事案件带来的启示,建立一个良性机制,为司法案件中失去依靠的儿童群体,提供更多的人文关怀。

  没想到,我的这份口头建议被盱眙县检察院很快采纳。如今,盱眙县检察院将更多的目光投向失依儿童群体,经过多次成功帮扶后,该院将失依儿童救助纳入到检察工作范围,并明确将每季度第二个周六定为“彩虹日”。

  2018年12月初,我再次受盱眙县检察院邀请,参加了由该院组织的第一季“彩虹日”关爱失依儿童活动,在活动现场,我不仅看到了小张的身影,还有其他两名失依儿童和部分同学也参加到该项活动中来。这次活动是由该院青年党支部、团支部青年干警组成的七彩梦想爱心服务团队与失依儿童群体共同开展的,通过做户外游戏、手工品制作、积木搭建、一起下厨房等,鼓励这些孩子学好知识,学会坚强,微笑地面对每一天的生活,真正帮助这群特殊的孩子们重新树起对未来的期盼与期望,并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爱和温暖。

  两次走访、三次参与,我很幸运成为“彩虹日”这个特殊节日的见证人。风雨之后,彩虹出现,希望这群特殊群体的孩子们通过“彩虹日”,能够尽快走出人生的阴霾,和同龄的孩子们一样享受童年带来的幸福和快乐。

  (李叶红系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盱眙石马山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理)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编辑:时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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