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检察机关邀请多名人民监督员,通过参加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会、现场监督侦查活动等方式,对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进行监督。
受邀的人民监督员认真评议了复查案件,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复查全面,处理恰当,对此次公开答复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会
△ 4月17日,人民监督员周拥明、周达应邀参加陈某某刑事申诉案公开审查会。
案情回顾
申诉人陈某某不服海门市检察院对被不起诉人孟某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委托两名律师向南通市检察院提起刑事申诉。该院受理后,对该案进行全面、认真复查,认为原不起诉决定适当。为促进当事人息诉罢访,南通市院组织召开了此次公开审查会。
公开审查会
审查会上,申请人及其代理律师充分表达了申诉理由。检察机关承办人针对申诉理由,全面展示证据材料,阐述认定事实和依据,对申诉理由逐一回应。
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审查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既有利于对申诉案件的处理进行综合考量,又提高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人民监督员 周拥明
以人民的名义办案
也需要人民的监督
反腐案件不仅要以人民的名义持续查办
更要时刻接受人民的监督!
人民监督员蔡艳表示,自己曾经多次参与案件的监督评议、告知监督,但是见证犯罪嫌疑人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还是第一次。“通过现场监督,我零距离地体会到检察机关办案的规范、文明和有序。”
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侦查环节进行现场监督展示了海门市检察院主动接受监督的理念和严格文明执法的决心。海门市检察院表示将继续探索人民监督员监督自侦案件的途径和方式,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