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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告诉你《人民的名义》里没有的画面:人民监督员
2017-06-20 11:11:00  来源:
 人民监督员?

他们是什么人?

监督谁?

 



 

 

人民监督员的起源

为了加强外部监督,切实防止和纠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执法不公的问题,根据宪法和法律关于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接受人民的监督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并经中央同意,从2003年9月起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我们江苏是首批试点省份哦!!

2010年9月,最高检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

2015年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


 

人民监督员谁来选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规定: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分别选任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之所以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主要还是进一步增强人民监督员的中立性,确保监督的公正性,避免自己选任又是监督自己,出现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

哪些人可以任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应当是年满二十三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

通常情况下,司法行政机关协调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人民监督员人选,并接受公民自荐报名。人民监督员一般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具有法律素养的高校教师、学者,以及其他群众代表中产生。

当然,产生的程序还是很严格的,先要对人选进行审查,再向社会公示,决定选任后,还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人民监督员可以监督什么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规定,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下列情形实施监督: 
1.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
2.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
3.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
4.拟撤销案件的;
5.拟不起诉的;
6.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 
7.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 
8.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
9.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违法的;
10.阻碍律师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
11.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


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有用吗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明确规定,人民监督员对所监督案件独立进行评议和表决,制作《人民监督员表决意见书》,说明表决情况、结果和理由。承办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对人民监督员的表决意见进行审查。

如果检察长不同意人民监督员表决意见的,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委员会应当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全面审查、认真研究人民监督员的评议和表决意见,依法作出决定。

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的处理决定应及时告知参加监督的人民监督员。

检察委员会的最终处理决定与人民监督员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向参加监督的人民监督员作出必要的说明。


这样看来,

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还是杠杠滴!!!

作者:  编辑:时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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