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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第四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圆满完成
2017-06-20 11:15:00  来源:
 

 

4月25日,宿迁市第四届人民监督员颁证大会暨初任培训班在市委党校顺利举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晓伟、市司法局局长徐乃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道航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为新当选的49名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全体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履职前宣誓。

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是法治宿迁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这标志着新一届市人民监督员正式就任履职,也标志着宿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取得重要成果并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这次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重点:

一是将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以及服务保障由司法局负责,人民监督员日常活动脱离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监督的效力和司法公信力。

 

二是对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范围进一步扩大,由原来的七种情形增加到十一种情形。

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程序,增加了人民监督员复议环节。

 

新任人民监督员发言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晓伟讲话

 

他希望广大人民监督员牢记使命、提升能力、认真履职、大胆监督、发挥作用,不负党委政府的重托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注重树立良好形象。

检察机关作为被监督对象,要积极支持人民监督员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要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完善接受监督有效途径,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和有益建议。

他要求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做好联络、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帮助人民监督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人民监督员所在单位的联系和沟通,为人民监督员充分履职提供良好条件。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道航讲话

 

周道航副检察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以这次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强化服务保障,规范开展监督工作,切实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1

要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对列入监督范围的11种情形案件或事项必须无一例外地进入监督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规避监督,确保监督不设禁区、不留死角。

2

要规范开展案件监督评议工作。在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时,要切实保障人民监督员独立行使监督权,不得诱导、限制、规避人民监督员对案件的监督,不得干扰案件的评议和表决,不得违规泄露评议、表决情况。

3

要切实强化履职服务保障。要认真落实改革要求,建立监督事项告知、案件台账查阅、检察工作通报和参与公开司法等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

4

要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围绕选任、管理、监督三个关键环节,要加强与市司法局的协作配合,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强化沟通协调,防止“选、管、用”脱节,共同促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健康良性发展,增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公信力、生命力。

 

会后相关业务专家、学者针对检察业务、人民监督员制度等内容对人民监督员进行了监督业务培训。


作者:  编辑:时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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