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人民监督员
评议案件
2017年8月24日上午9时30分,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组织袁莉萍、华刚、周拥明三位人民监督员,对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查办的王某、陈某、冒某、王某涉嫌玩忽职守罪拟不起诉案件进行监督评议,整个监督评议会纪律严明,程序规范,充分体现了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诚意,提高了司法透明度。
2017年9月1日,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决定对王某、陈某、冒某、王某不起诉。
图一——监督评议会议现场
图二——案件承办人汇报案情,阐述不起诉理由
图三——案件卷宗共80 余本。辛苦了,人民监督员!
图四——人民监督员独立进行评议讨论并做出决定
图五——人民监督员宣读表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