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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以案释法, 防治校园欺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
2018-06-04 14:57:00  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530日,省院办公室、未检办会同南京市院赴南京溧水区开展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以案释法,防治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部分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共计17人,以及溧水区教育局、团委、妇联负责人和溧水高级中学师生代表应邀参加活动。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斌出席活动并通报全省检察机关防治校园欺凌工作情况,省院办公室、未检办负责人和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有关领导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与会人员与溧水高级中学师生代表一同观看了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和预防校园欺凌两部宣传片,观摩了溧水区院未检检察官的法治宣讲课,参观了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体验基地,听取全省检察机关防治校园欺凌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事例发布,以及南京市院、溧水区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并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了座谈。与会人员对江苏检察机关在未检工作中做出的大量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细致、扎实、有特色、有成效。同时,提出六个方面建议:一要抓住未成年人犯罪源头,促进学校、家庭、社区、社会、政府共同关注、共同发力,将未成年人犯罪遏制在萌芽。二要加强检校合作,采用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学生、家长、老师和检察官的良性互动。三要坚持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相结合,推动将法治教育内容转化到儿童行为中。四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对已经成熟的经验做法进行广泛复制和推广,更多地面向基础薄弱的学校以及偏远农村学校进行普法。五要注意未成年人工作度的把握,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孩子的特点,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心理健康。六要完善法治环境,法律制定要更加具体深入,避免出现未成年人教育人人有责、出事无人负责的现象。 

   省院朱斌检察长在通报中分析了全省校园欺凌案件的主要特点,介绍了江苏检察机关在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加大校园欺凌防治力度方面的做法和成效,并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研究解决未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为防治校园欺凌工作贡献更大力量,共同呵护青少年平安健康成长,让祖国的花朵尽情绽放。 

   

   

  

   

  

   

    

作者:  编辑:时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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