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砍伤妻子,诉还是不诉? 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来“把脉”
2018-06-11 14:31:00  来源:

   近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特殊的故意杀人案。50多岁的犯罪嫌疑人平某,性格内向、寡言少语,偶然看到妻子搭乘了同事的车子,便怀疑妻子有外遇。在家里和妻子大吵之后,平某一时想不开,拿起菜刀砍向自己,欲意自残。妻子见状赶忙上前抢刀制止,平某愤怒之下转而挥刀砍向妻子。看着鲜血直流的妻子,平某一下子清醒过来,马上扔了刀,拿起手机呼叫了110和120。经鉴定,平某妻子构成轻伤,平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不久前,该案移送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闵亚莉审查完案件后陷入了沉思。这是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激情犯罪,嫌疑人事后非常后悔,有犯罪中止、自首等法定减轻从轻情节;作为被害人,妻子也原谅了丈夫的一时冲动。如果起诉,势必影响到平某家庭的和睦幸福。不过,如果不起诉,这毕竟是一起涉嫌故意杀人案件,还是要慎重处理。

  为有效保障被害人的权利,增强司法透明度,提高检察公信力,在拟不起诉决定作出前,闵亚莉想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来一起评一评、议一议,共同来为案件处理“把把脉”。

  几天后,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召开了一场案件评议会,由3名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组成案件评议团,办案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等10余人参加评议会。

  评议会上,闵亚莉全面客观地介绍了案情、说明了拟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

  “嫌疑人悔罪态度怎么样,现在夫妻感情如何?”“被害人自身有没有过错?”苏州市姑苏区人大代表浦爱民提问。

  “被害人的轻伤一级是什么损伤程度?”“如果作出不起诉是不是意味着法律程序终结?”苏州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杨娅提出问题。

  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情况分别向承办检察官进行了仔细询问。闵亚莉结合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一一解答。

  经过几轮评议和发表意见,评议团认为,犯罪嫌疑人平某有很多法定减轻从轻情节,两人有20多年的夫妻感情,案发后又重新和好,女儿也长大成人,从恢复被损坏社会关系,保护和谐家庭关系的角度出发,评议团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平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评议会结束后,犯罪嫌疑人平某一家三口来到现场,检察官闵亚莉、办案民警查春敏和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对他们以案释法,进行心理疏导和普法宣传。平某表示一定会珍惜机会,珍惜家庭幸福,遇事三思后行,再也不做傻事了。

  5月8日,检察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平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苏州市姑苏区人大代表浦爱民表示,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对案件开展公开评议活动,形式好、效果佳,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司法公开和司法公正,保证了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拓宽了人大代表表达意愿的途径,让人大代表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希望检察机关把案件公开评议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机制纳入日常检察工作中,通过案件公开评议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编辑:时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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