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合同 【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
2020-06-17 09:57:00  来源:检察日报

  “没想到我寄出去的信,检察院这么快就作出了答复,徐翔检察长帮我找回了关键合同,真的太感谢了!”6月2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召开的公开答复会上,信访人程某说道。

  今年5月,姑苏区检察院检察长徐翔收到了一封申请检察监督的信件。写信人程某称2017年年底,因为资金周转需要,他向苏州一家汽车服务公司借款8万余元,并将其名下的一辆汽车抵押给该公司,双方签订了借款抵押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2019年年底,程某并未继续还款,该公司以程某未履行合同义务为由,私自将抵押的汽车拖走。程某回家后发现自己车不见了,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为全面了解案情,看完信件的当天下午,徐翔就去公安机关调取了相关的证据材料。徐翔认为,该案是一起由一方违约引起的民事纠纷,双方在“汽车公司是否有权将抵押车私自开走”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而解决这个问题最关键的是找到借款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

  徐翔主动联系程某,向他了解借款合同的违约条款规定,但程某告诉徐翔,自己手里没有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初,汽车公司说两份合同都要寄回广东总公司盖章,等到盖完章之后再寄回来,可他等了一年多,始终没有拿到合同。这期间程某曾多次电话联系汽车公司,都无人接听,上门找公司讨要却被告知该公司搬走了。没有合同,就意味着自己无法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汽车归属问题,公安机关又不予立案,程某表示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拿回合同才是当务之急。徐翔立刻与公安机关联系,核实了汽车公司的真实信息,找到了该公司的新办公地点。原来,当初的合同确实被寄回了总公司,但是因为负责人的疏忽,误以为合同已经寄回到了程某的手中,去年公司因为发展需要更换了办公地址和电话,而程某也恰好更换了手机号,这才导致双方失联造成矛盾。

  通过与汽车公司沟通,徐翔协助程某拿回了当初的借款合同,促使双方就违约问题进行协商。同时,为消除程某对公安机关的抵触情绪和对法律条文的疑惑,还专门召开了公开答复会,邀请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其中,对其进行了耐心的释法说理,并引导他通过民事诉讼渠道解决问题。答复会上,程某接受了检察机关的解释,也表示会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

  检察长带头接访是该院深入贯彻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举措之一。为做好检察信访工作,除了完成好线下接访这一“规定动作”,该院还从畅通诉求渠道、健全化解机制上下功夫,在门户网站上开辟检察长信箱、百姓留言等专栏,对涉法涉诉信访实行多维管理,建立并完善了网上来信办理、审查分流、督办互评等制度。“信件字字有民生,办案更应暖人心。”徐翔说,切实提升群众信访办理效果,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才能不断传递“检察温度”。

作者:  编辑:时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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