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健全完善机制 保证质量效果 着力提升代表建议办成率满意率
2019-10-22 16:36:00  来源: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健全完善机制  保证质量效果 

    着力提升代表建议办成率满意率 

    20185月)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办好代表建议是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宪法》《代表法》,保障代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体现,是检察机关践行群众路线、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的工作2013年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履职以来,省检察院共收到代表建议32件,其中主办件7件,分办件11件,会办件14件。2018年是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履职第一年,省检察院收到代表建议9件,其中主办件1件,分办件2件,会办件6件,是近年来最多的一年。从数量上看,代表建议呈逐年上升趋势;从内容上看,代表建议涉及领域广泛,既包括检察工作本身,也涵盖了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参与社会治理等多个方面,充分体现了代表对检察工作、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关注,也反映了新时代、新形势下代表对检察机关新期待和新要求,对加强和改进全省检察工作是有力的推动。从落实代表建议的效果看,省检察院对每一件代表建议都认真研究起草答复意见,逐件与代表联系沟通、征求意见,沟通率达100%,办成率达100%,代表均表示满意。 

    近年来,省检察院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刘华检察长要求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促进检察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途径,切实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交流,形成共识,促进办理意见的转化运用;分管院领导每年都专门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院领导班子成员也都对分管范围内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强研究指导,保证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同时,办理过程中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切实把代表建议办理作为听取意见、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着力在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上花气力,在提升代表满意度上下功夫,受到了代表的肯定和好评,也有效推动了全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工作中,我们重点把握以下五个环节: 

    一是健全办理机制。切实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全院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和代表联络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全院建立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代表建议办理责任机制,形成了院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院领导牵头组织、其他院领导指导把关、办公室督促协调、各部门承办落实的建议办理网络,保证了办理工作按期高效完成。各承办部门根据院统一部署,均安排具有较高法律政策水平、较好文字功底、较强协调能力和严谨工作态度的业务骨干担任承办人,认真研究制定办理方案,把握办理重点,明确办理要求,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高质效。 

    二是注重协同办理。随着人大代表履职意识不断增强,代表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所提建议内容更加丰富,办理难度也相应加大,一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各有关职能单位的协同支持和内设部门的密切配合。对交由省检察院办理的各类建议,只要涉及省直兄弟单位的,均由办公室统一牵头、各承办部门参与,主动加强与省直各承办单位的沟通交流,明确责任分工,统一答复口径,防止办理遗漏、重复或矛盾冲突。 

    三是坚持开门办理。坚持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的办理工作机制,切实将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作为办理工作的必经途径,努力提高建议办成率和代表满意率加强办前沟通,收到建议后,第一时间与代表取得联系,深入了解把握建议提出的背景、原因和要求,研究确定办理工作的重点和步骤;加强办中联系,积极邀请代表参与调研座谈、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或会议,开展面对面交流,多渠道听取意见;加强办后答复,建议初步办结后,及时向代表先行通报办理情况,虚心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正式向代表或主办单位答复,并抄报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和网上提交。同时,注重将建议办理与代表联络工作相结合,围绕代表建议内容以及在省人代会上的审议意见,根据代表需求,有针对性地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视察观摩检察工作或参加相关活动会议,并积极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向代表传递检察资讯,不断深化检务公开。2016年在办理张导等代表《关于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科学合理配置法官、检察官员额的建议》时,省检察院结合当年代表联络工作计划,专门邀请张导等代表一同考察调研苏州市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并开展座谈交流,进一步听取代表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做好相关问题的说明解释工作,张导等代表对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建议表示感谢和满意。 

    四是强化办理跟踪。切实强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扎口管理、跟踪督促,推动各部门和承办人员落实办理要求,加快办理进度;同时强化协调服务,及时了解办理工作进展,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着力增强办理工作合力,提升办理质量和效果。如2015年对孙勇代表《关于贯彻<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进一步保障律师会见权的建议》,承办部门多次召开会议,深入查找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到位、不规范的地方,剖析问题成因,研究改进措施,并认真制定保障律师会见权的规定,孙勇代表在收到答复意见稿时对办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提出对重大贿赂犯罪认定标准细化的问题,希望省检察院予以考虑。对此,省检察院高度重视,经多次商量修改和检委会充分讨论,吸收了孙勇代表的意见,在最终出台的保障辩护律师会见权的规定中,明确了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标准,并设置了对拟不许可会见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批的程序,使律师会见工作落到实处。省检察院对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非常重视,刘华检察长每年主持召开两次律师座谈会,认真听取律师代表的意见建议,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得到律师代表的好评。 

    五是推动办理转化。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紧密结合,切实加大对代表建议的转化运用力度。近年来,省检察院围绕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注的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惩防网络犯罪和金融犯罪、防范打击虚假仲裁、加强公益诉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加强法律援助、推进智慧司法、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建议,认真研究分析意见建议的可行性,深入查找检察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采纳合理建议,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推动代表建议运用转化和落地见效。如在办理封孝权代表《关于依法妥善处理企业家涉嫌犯罪案件的建议》时,省检察院结合高检院有关通知精神和全省检察环节产权保护现状,经过深入调研分析,于20175月出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保护产权的十二条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注重坚持法治思维和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原则,注重办案方式方法,注重区分罪与非罪界限、政策法律界限,坚持做到六个严禁”“六个不轻易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企业家涉嫌犯罪依法进行打击,同时也注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企业和企业家犯罪案件作出妥善处理,依法保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又如去年在办理潘涛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汽修行业及工业企业废矿物油处置的建议》时,省检察院结合办理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案件的工作情况,制定了《关于建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健全环保联动执法机制和内部工作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畅通案件移送渠道,推动涉嫌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拓展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提升了司法保护环境资源的效果。 

    办理和落实好人大代表建议,对推动检察工作、践行群众路线、接受社会监督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检察机关从供给侧为社会、为人民群众提供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扎实有效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一是压实办理责任。坚持将建议办理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有落实、有结果。通过交办动员、过程跟进、督促检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各职能部门办理建议的主动性。层层压实办理责任,进一步细化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承办人的办理职责和要求,确保每件建议都办理落实到位。 

    二是完善办理流程。立足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分析建议办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学习借鉴省直兄弟单位办理建议的好经验,与相关单位建立联络机制,进一步完善办理程序,细化操作规范,切实做到办前有交待、办中有跟进、办后有讲评,特别是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必经步骤,不断完善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水平。 

    三是提升办理实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办理实效,整合建议办理资源,加强建议的跟踪办理,加强建议办理成果转化运用,把研究吸纳建议内容、推动问题解决放在办理工作首要位置,努力在提高建议办成率、代表满意率上下功夫,积极争取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四是深化检务公开。建立健全代表联络工作机制,注重分类别精准化开展代表联络工作,通过电话、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同时有针对性地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参与相关视察调研活动,展示检察机关办理落实建议的具体成效,不断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和共识,努力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作者:  编辑:时以全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