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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号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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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行为人此前并不掌握、知悉或者持有该项商业秘密,典型如通过电子侵入获取,或通过提供财物、高薪聘请的方式,诱惑权利人员工为其获取商业秘密,由于行为人并不具备接触该商业秘密的正当性基础,因此原则认定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