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映成批准逮捕
2018-03-02 11:38: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映成批准逮捕。

  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王映成、潘静(另案处理)、徐子妮(另案处理)、黄镇昌(另案处理)、韦本利(另案处理)等人先后加入非法传销组织,后为了完成所谓的业绩,在他人的教唆下,于2017年6月底形成了一个吃住在一起、相互配合共同实施诈骗的相对固定犯罪小团体。团体成员采取每人注册女性微信号通过摇一摇或漂流瓶等方式搭识男网友,在聊天的过程中故意描述自身家庭困难等凄惨遭遇征得男网友的同情,时机成熟后就以外出打工或见面等理由向男网友讨要路费骗取钱财,得手后由本组其他男性或女性成员出面以铁路公安、医生等身份与受害人直接通话,再以机主得急病急需手术费等理由进一步骗取钱财。事后由潘静或安排他人取出赃款,统一交给公司的人计算业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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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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