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发布]胡林峰、赵彬、朱万兵贩卖、运输毒品案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2018-03-12 16:57:00  来源:

   2017年11月2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胡林峰、赵彬、朱万兵贩卖、运输毒品案作出裁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胡林峰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赵彬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7020克,朱万兵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6986.1克,胡林峰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6986.1克。 一审法院判决赵彬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朱万兵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胡林峰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胡林峰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对胡林峰、赵彬、朱万兵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采纳检察机关意见,作出上述裁定。

作者:  编辑:靳静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