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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建华、唐国海两名厅级干部提起公诉
2018-05-24 16:00: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建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王建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建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建华,听取了其辩护意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993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王建华利用担任江苏省南京市计划委员会、江宁县(区)、南京市、连云港市领导以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本人直接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对唐国海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国海(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国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唐国海,听取了其辩护意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唐国海利用担任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区、连云港市领导,以及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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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拾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