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被告人徐卫祥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
2018-08-01 10:30: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被告人徐卫祥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近日,已由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4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徐卫祥利用担任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财务科科长的职务便利,采取少计收入、虚列支出等方法,从其保管的单位小金库中贪污公款人民币45.187万元,又伙同财务科出纳从其保管的单位小金库中贪污公款人民币4万元。同时还在调拨资金、支付工程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8.4999万元。另查明,徐卫祥为帮助他人完成银行考核任务,先后多次将单位公款转出用于购买指定银行的理财产品和基金,其中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单位的为人民币4800万元。同时还挪用单位公款人民币50万元供自己用于营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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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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