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庚绪(正处级)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8-08-03 15:00: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日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沭阳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庚绪(正处级)涉嫌受贿犯罪案提起公诉。

  被告人王庚绪涉嫌受贿案由宿迁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2018年6月26日移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庚绪利用担任宿迁市农工办、沭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兼任沭阳县梦溪植物园建设工程指挥部总指挥、沭阳县老城区改造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更多案件信息请查看:江苏检察网案件发布http://www.jsjc.gov.cn/fabuting/

作者:  编辑:拾冠之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