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自林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2018-08-09 10:08: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自林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经审查,2018年7月23日9时许, 犯罪嫌疑人刘自林携刀进入被害人查某某工作的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上某国际家居负二层B2-B11某某晾衣架店内,意图与查某某复合。未果后,刘自林持刀对查某某颈部、面部刺戳数刀,致查某某当场死亡,犯罪嫌疑人刘自林被当场抓获。经法医鉴定,查某某系被单刃刺器多次刺戳颈部致右颈总动脉等断裂、多处创口引起大出血而死亡。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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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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