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高邮市工业物资总公司原经理朱惠斌以涉嫌挪用资金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朱惠斌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由高邮市监察委调查终结,2018年7月5日移送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告知了被告人朱惠斌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朱惠斌。高邮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惠斌身为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依法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更多案件信息请查看:江苏检察网案件发布http://www.jsjc.gov.cn/fabu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