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周超、陶韬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2018-09-11 10:46: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日前,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周超、陶韬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起诉书指控: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被告人周超获知被害人蔡某在经营金店过程中遇到资金困难后,虚构了自己一名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朋友“吴总”,并以“吴总”名义由其本人或者指使被告人陶韬电话联系被害人蔡某,谎称可以帮助被害人蔡某缓解资金困境。期间,在取得被害人蔡某信任后,被告人周超或者指使被告人陶韬假冒“吴总”名义,编造承兑汇票需要贴息、暂时需要资金周转、帮助被告人周超处理事情等各种理由,以借为名骗取被害人蔡某现金以及用黄金向溧水区某调剂行抵押借款共计人民币1457420元,上述款项均为被告人周超所得,大部分用于其本人挥霍。被告人陶韬参与诈骗2次,犯罪数额为人民币226660元,未分得赃款,依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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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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