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上海仪脉自控科技有限公司、王万勤等涉嫌假冒注册商标、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一审宣判
2018-09-14 10:48: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8月31日,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由公安部挂牌督办上海仪脉自控科技有限公司、王万勤等8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经高邮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上海仪脉自控科技有限公司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被告人王万勤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被告人张玮俊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周松江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朱平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吴群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单位上海惠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费进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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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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