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被告人张天军涉嫌虚假诉讼案提起公诉
2018-09-27 15:25: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被告人张天军涉嫌虚假诉讼罪一案,日前,已由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7年3月,被告人张天军为逃避民事判决执行,虚构傅某某向张天军女儿借款人民币200万元的事实,让傅某某签订一份借款协议,出借人为张天军女儿,借款人为傅某某,滁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傅某某丈夫)为连带保证人,并要求傅某某配合其制造虚假银行流水、虚假现金交易凭证以进行虚假诉讼。2017年5月2日,张天军冒用其女儿名义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傅某某偿还本金人民币200万以及利息,滁州某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同年5月31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2016)苏0111民初3643号民事调解书认定傅某某、滁州某公司欠张天军女儿人民币1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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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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