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一特大传销案件103名犯罪嫌疑人
2018-10-30 09:06: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2018年9月19日,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与浦口分局联合行动,在该市江北新区多个小区抓获“自愿连锁经营业”(又称“1040”阳光工程)传销人员500余人,其中骨干成员100余人。

  10月26日,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批准逮捕该起特大传销案件103名犯罪嫌疑人。

  案件回放

  2013年6月以来,“自愿连锁经营业”传销组织在南京市江北新区多地开展传销活动。该组织打着“国家扶持”的幌子,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或计酬的依据(俗称“拉人头”),引诱参加者不断发展他人加入,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针对这起报捕人数众多的特大传销案件,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快速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办理机制。

  10月12日 提前介入

  3次与江北新区分局、浦口分局举行通案会,全面介入19个派出所的案件办理,引导公安机关将“传销资金”纳入侦查视距,改变仅考虑“人数入罪”的侦查方向。积极明确报请逮捕的证据标准,使原计划报捕人数由80余人增至100余人。

  10月15日 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办理机制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该案的办理工作,积极谋划提升办案效果的方法举措,统筹协调全院力量组建6个员额检察官办案组,全力应对案件的审查工作。

  10月19日 案件受理

  案管部门积极联系公安机关,明确案件移送时间、卷宗装订要求,并对案件的实体、程序等进行初步审查,确保符合受理要求,加班加点对200余册卷宗材料进行电子扫描,精准高效、无一错漏。

  10月20日至26日 案件审查、提审

  浦口区检察院领导带头办案,两名副检察长带头攻坚、言传身教,主动承担高级别传销人员办理,其中副检察长王天渊作为省检察院主讲“1040”传销案件办理的兼职教师,积极将办案经验教授给专案组中的年轻同志。

  办案组高效提审,4个工作日内先后赶赴6个羁押场所进行讯问,常常是早上在南京市看守所,下午已经到了六合区看守所,晚上继续在院里加班,迅速高效地完成了对所有犯罪嫌疑人的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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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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