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对杨猛(正处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职务侵占罪一案提起公诉
2018-11-02 23:13: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日前,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调研员杨猛(正处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一案,由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杨猛,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2004年至2018年,被告人杨猛利用其担任盐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017年被告人杨猛利用其曾担任过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某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的财物,数额较大;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杨猛利用担任常州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副会长、会长的职务便利,采用报销发票等形式侵吞单位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  编辑:耿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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