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被告人李康宁涉嫌诈骗、伪造金融票证案提起公诉
2018-12-07 09:58: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被告人李康宁涉嫌诈骗、伪造金融票证罪一案,近日,已由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向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秦淮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期间,被告人李康宁虚构自身身份,并编造富某集团江苏富某贵金属投资有限公司“纸黄金”投资项目及运营状况,以高额收益率为诱饵,骗取5名被害人通过转账、银行本票或由被告人李康宁直接使用被害人信用卡购买物品等方式给予的“理财款”等钱款共计人民币54万余元。

  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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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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