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高林嵩(副处级)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0-07-07 17:31:00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近日,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原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高林嵩(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林嵩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高林嵩利用担任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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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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