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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裴海华等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2020-07-21 14:07:00  来源:正义网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相检四部民公告〔2020〕6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裴海华等人采用禁用的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对渔业资源造成不利影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有关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联系电话:0512-85182948。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21日

编辑:zjw_yang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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