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薛善忠、陶佰冲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2020-01-19 17:05:00  来源:正义网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在薛善忠、江苏海勇钢绳有限公司涉嫌污染环境案(开检民公[2020]32069100001号)、陶佰冲、南通贝斯特钢绳有限公司涉嫌污染环境案(开检民公[2020]32069100002号)和薛忠易、南通星火钢绳有限公司涉嫌污染环境案(开检民公[2020]32069100003号)中,薛善忠、陶佰冲、薛忠易、江苏海勇钢绳有限公司、南通贝斯特钢绳有限公司和南通星火钢绳有限公司等的污染环境行为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有关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依照法律有关规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将相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56号,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513-85986662

  特此公告。

  2020年1月10日

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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