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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郭顺林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2021-01-19 09:25:00  来源:正义网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扬开检民公告〔2021〕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郭顺林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岸线八里镇瓜东段瓜洲泵站与马港泵站之间的滩涂区于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03号

  联系电话:0514-87027089

  特此公告。

  2021年1月18日

作者:  编辑:许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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