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治疗法学”的日本刑事司法制度
2019-03-20 10:27:00  来源:
 治疗法理学是上世纪8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一门小法理学,《布莱克法律词典》对它的定义是:治疗法理学是一门研究法律制度如何影响人的情感、行为和心理健康的学问。本文第一部分阐述了日本刑事司法系统中传统的罪犯康复计划;第二部分讨论了日本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为减少再犯而采取的各种努力。

——编者按

 

 

 

 

日本的犯罪率在所有发达国家中是最低的。

 

据统计,2011年,日本的谋杀犯罪率为0.0003%,这意味着每10万居民中只有0.3人被谋杀。这个数据比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低1/3,不到美国的1/15。日本的犯罪数量在2002年达到顶峰(据报道有369万起犯罪),此后这一数字稳步下降。2016年,日本仅报告了148万起犯罪,这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日本犯罪数量的最低数据。

 

 

 

当然,日本刑事司法系统也有自己的问题,首次犯罪的人数在减少,但再犯率却有所增加。目前,日本首次犯罪的囚犯的再犯率约为60%,初次犯罪的女性囚犯的再犯率约为50%。虽然公共部门持续地在推动相关的康复和惩教计划,但日本的再犯率仍然很高。可以说,目前在日本实施的针对罪犯的康复政策并未奏效。可以看出,惩罚和监禁罪犯的传统做法,即便不是需要进行彻底修改的话,至少也应该加以调整。

 

 

治疗法学在日本的应用

 

目前,日本已经认识到针对罪犯的治疗方法的重要性,但这种认识仅局限于学术界。当前重要的是,审查日本传统的针对罪犯的康复措施的运作情况,以便未来提出更好的罪犯康复计划。

 

(一)志愿缓刑官制度

 

日本有两种缓刑官:专业缓刑官和志愿缓刑官,后者也被称为Hogo Shi”。日本缓刑制度建立于80多年前,志愿缓刑官的角色非常独特,这些官员并非专业人士,而是具有很高社会地位的公民。每个社区的遴选委员会每两年提名一名志愿缓刑官。目前,日本有超过48000名志愿缓刑官员,他们通常要参与到针对罪犯的康复活动中去,此外,通过公共关系服务,他们还有助于提升公众对罪犯康复的认识。

 

志愿缓刑官员需会见少年犯,每月可释放两次成年囚犯。通常,这些会议会安排在该官员的住所。志愿缓刑官员关注当事人的生活,健康,家庭和就业,并在会议期间为当事人提供咨询。简而言之,他们的目标就是促进其当事人的康复并融入社会。

 

志愿缓刑官制度最初在日本实施,自1977年以来,该制度在菲律宾越来越受欢迎,菲律宾现有13000多名志愿缓刑官。泰国自1985年起,也建立了类似的制度,目前有超过23000名官员。志愿缓刑官履行着非常重要的社会职能,其目的是降低罪犯再犯的风险,并寻求使罪犯得以康复并重新融入社会,志愿缓刑官制度正是基于针对罪犯的治疗方法。但是,志愿缓刑官制度也并非没有缺点。例如,志愿缓刑官不是专业人士。

 

虽然有些志愿缓刑官有机会参加与康复相关的培训课程,但其仍缺乏专业经验。他们通常也不具备与医疗、心理或社会服务专家合作的权力。因此,有必要寻求专业人员与专家的帮助,以帮助罪犯康复并防止其再犯。在这种情况下,治疗法学模式被认为是一种新的且突出的方法,可以减少再犯并有助于增强缓刑官制度。

 

少年法庭程序

 

少年程序是日本刑事司法系统的一部分,最能体现治疗法学的精神。它侧重于对未成年罪犯的康复,为未成年罪犯准备与法庭的会面,并使未成年罪犯进入少年感化院。《日本少年法》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未成年人,为他们创造一个支持性的环境,并促进他们的康复。该法案第1条规定如下:“本法旨在对有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采取保护措施,纠正其人格特征,改变其所处的环境,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采取特殊措施,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

 

少年法庭聘请专业人员以观察未成年罪犯,并调查他们被控犯罪的情况。这些专业人员被称为“家事法院缓刑官员。”在每一个案件中,这些官员通常会向法官提供最适合未成年罪犯的康复措施。家事法院缓刑官员通常是心理学、社会学和法律领域的专家,此外,他们也会接受有目的的培训以成为缓刑专家。缓刑官员不关注惩罚,他们专注于如何使得未成年罪犯康复,利用其所掌握的社会学和心理学知识,寻找和审视未成年人的家庭历史和环境、健康状况、心理发展过程和社会活动。少年法庭的法官寻求促进未成年罪犯康复的最佳方法,此外,其还寻求为未成年罪犯提供适当的社会环境。

 

 

 

“旧瓶装新酒”

 

目前,日本并没有成立类似美国的问题解决型法庭,但是,日本刑事司法系统的参与者已经开始专注于罪犯的恢复和矫正服务。例如,辩护律师专注于在审前阶段对其客户进行康复;他们还主张在量刑期间对罪犯进行康复。社会服务工作者也会与辩护律师进行合作,以便为罪犯准备好相关的环境。此外,社会服务工作者和检察官办公室在起诉程序中,正在合作开发一种所谓的“入口支持”。量刑程序中也有新的发展,即法官可以选择部分暂缓判刑,以促进被告的康复,即所谓的“部分缓刑”。2015年,日本研究人员在维也纳会议上报告了这些进展之后,治疗法学(therapeutic jurisprudence)模式的创始人韦克斯勒教授使用“旧瓶装新酒”来描述这些努力的本质。尽管日本没有官方的“治疗法庭”或者“问题解决型法庭”,本文介绍的这些努力已经非常接近治疗法学的本质。

 

 

(一)刑事辩护的治疗方法

 

日本刑事诉讼程序采用的是对抗制,宪法保障被告的辩护权。有三种类型的公设辩护人以及法院指定的辩护人:

 

1.在调查的早期阶段与被告第一次会面的义务辩护人;

2.审前公设辩护人;

3.法庭指定的辩护人,通常在审判期间被指派为辩方,

 

此外,还有被告人本人或其家人雇用的私人辩护律师。

 

 

通常,辩护律师的职责涉及以下方面:

1)提供法律咨询;

2)申请无罪释放;

3)减轻特定的量刑决定。

 

辩护律师通常不认为其有义务支持针对罪犯的治疗方法。但是,可以从治疗罪犯的角度来考虑律师的责任。根据这一方法,辩护律师还应履行以下职责:为成瘾者安排医疗治疗,并与治疗社区以及倡导罪犯康复的其他人一起开展活动。他们还应与社会福利工作者合作,准备一个适当的环境。

 

主张对罪犯采取治疗方法的辩护律师通常会寻求撤销检控,并试图提出可减刑的因素以寻求轻判。当他们认为被告拥有适当的社会资源进行康复治疗时,他们也会向法庭主张缓刑。他们还试图影响那些能够理解罪犯拥有各种支持方式的法官,例如社会福利服务,成瘾治疗,咨询,在治疗社区与被告会面而不是监禁。他们通常认为,相比较监禁而言,这些方法在促进罪犯康复方面,是一个更加划算、更具支持性的方法。以下是辩护律师对罪犯采取基于治疗法学方法的一个典型的例子。

 

TS东京”由一群活跃的辩护律师组成,他们与社会福利服务系统的工作人员合作,以促进智障客户的康复。在许多情况下,他们通过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需要促使被告康复,成功地让被告避免了被起诉。这些措施对于被诊断患有“盗窃狂”的被告特别有用,后者被定义为“在没有经济动机的情况下偷窃的持续神经质冲动”。

 

治疗法学的倡导者力求确保被诊断患有盗窃狂症的被告接受专家治疗,而不仅仅是对其施以监禁或者惩罚。对那些被诊断患有盗窃狂症的罪犯而言,Daigo Hayashi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辩护律师,他积极地与医院进行合作,为患盗窃癖和其他此类疾病者提供专业的治疗。在许多案件中,他都设法为其客户获得减刑和缓刑,包括促使检察官撤销案件。成瘾罪犯,特别是吸毒成瘾者和残疾人,也受益于以康复为导向的辩护策略。

 

在这些案件中,罪犯必须参加特殊的治疗计划,以减轻与其各自病症相关的症状。促进罪犯的康复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些措施通常涉及一些促进无毒品生活的特殊社区和设施。Naomi Sugawara以倡导康复,特别是帮助她的毒品犯罪客户而闻名。她积极地与特定的治疗社区、医院和社会服务提供者进行合作。值得注意的是,她还成功地为其客户争取到了第二次缓刑,这种情况极为罕见。

 

(二)检察官办公室和社会服务

 

检察官办公室最近成立了一个特别小组,以便为在社会生活中遇到问题的无家可归的被告,确定适当的社会服务措施和机构。例如,东京地区检察官办公室雇用了一名兼职社会工作者,他的任务是向负责决定起诉的检察官提供专业意见。在某些情况下,根据社会工作者的建议,检察官放弃了他们的案件,转而支持对被告的康复。目前,这一程序不受任何特定法律或法规的约束。与社工接触的决定完全是基于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特别是在起诉前阶段。刑事诉讼法中有一项具体条款,允许检察官在起诉之前考虑被告的年龄、性格等情况,然后检察官可能会或者不会接触社会工作者。必须指出的是,日本检察官因此大量撤回了案件。然而,检察官办公室可以自行决定起诉或撤销案件,而不需要专业社会工作者的支持,也不需要任何与社会资源有关的知识,虽然这些知识有助于被告的康复。

 

 

另一方面,2014年,日本法务省建立了对近期刑满释放的智障和老年罪犯的支持机制。特别是,他们是社会服务的受益者,社会服务可以在每个县的区域中心获得支持。该中心的正式名称为“地区老年和残障前罪犯持续社区生活支持中心”。该中心旨在帮助刑满释放人员,特别是智障人士和老年人,进行社会康复和就地安置。例如,该中心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获得当地政府的生活支持和安置,并提供与就业相关的帮助。这些中心的建立有以下几个原因。2006年,日本法务省和厚生劳动省联合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日本的监狱中关押着大量智障犯人(69岁以下的低智商犯人)。事实上,所有犯人中约有2.4%的被认为属于这一类。更重要的是,报告显示,这类囚犯中有将近一半没有得到社会支持。正是由于这份报告,日本政府发起了这一计划。根据这个计划,残疾人和老人不被送进监狱,因为他们不适合在监狱里生活。他们转而参加康复计划,并得到当地政府设立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帮助。最近老年罪犯人数的增加、监狱中老年人人数的增加也在促使制定这一计划中发挥了关键作用。统计数字显示,年老者(65岁或以上)的人数,特别是涉及盗窃和暴力的案件,比少年犯的人数多。因此,老龄化的问题不仅影响着日本的普通民众,也影响着日本的监狱。

 

(三)部分刑期缓期执行制度

 

日本法律中的量刑形式主要包括:

 

i)监禁;

ii)有保护观察的暂缓量刑和无保护观察的暂缓量刑;

iii)处以罚款。

 

然而,为了防止首次犯罪的罪犯再犯,另一种量刑形式于2016年引入:部分刑期缓期执行制度,引入部分缓刑制度是为了方便再犯者的康复。值得注意的是,之前只有对初犯的量刑才能被暂缓,法院从不暂缓对屡犯者的量刑,引入部分缓刑就是为了解决这种情况。此外,只有在过去五年没有被监禁且法定最高刑期少于五年的情况下,才会对再犯者进行部分缓刑。有趣的是,毒品案件的被告即使在过去五年中被监禁也有资格获得部分缓刑。暂缓量刑由法院自行决定,法院通常会考虑犯罪或违法行为的情况。此外,暂缓量刑还取决于一些具体的条件。如果被告在部分缓刑期间违反了规定的条款或者条件,其将被拘留,需要服完刑期的其余部分。截至201612月,日本法院已对1596起案件进行了部分暂缓量刑,已达到日本全部判刑的近3%,涉及部分暂缓量刑的案件大多数是与毒品有关的罪行。

 

 

 

日本政府最近的政策

 

最近,日本政府和国会把预防罪犯再犯放在了首位。201612月,日本国会颁布了《防止再犯促进法》。此外,法务省还成立了一个工作组,以便遵守与再犯有关的政策草案。日本内阁于201712月发布了《防止再犯综合规划》。这个综合计划囊括130多个计划,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旨在解决再犯率问题。这是一项非凡的计划,也是执行再犯相关政策的指南。该计划涉及以下政府部门:卫生部、劳动和福利部、国家警察厅、检察官办公室、法务省康复办公室和矫正办公室。这项计划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不仅涉及公共部门,而且也涉及私营部门:一些民间团体和志愿者发起了将前罪犯纳入社会的运动,许多雇主也雇用前囚犯和前罪犯,这就是所谓的“合作雇主”制度的一部分。显然,平民百姓、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对于减少再犯而言非常必要,相互之间的合作创造了社会资源,而社会资源反过来又促进了前囚犯和前罪犯的康复。因此,审查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的方式非常重要,特别是在刑事司法制度、监狱教育计划以及前囚犯和前罪犯重新融入社会的大背景下而言。

 

 

 

最近日本学术界的运动和社会变革

 

(一)治疗法学的研究团队

 

2014年,日本成立了一个研究小组对治疗法学进行研究,这是日本国内第一个专门研究治疗法学的研究小组,得到了国家研究基金的支持。该小组的主要目标是向日本公众介绍治疗法学的概念,旨在教育民众以及涉及囚犯康复相关的各种职业群体,包括缓刑官、监狱官、监狱项目官、法官、律师、法律和犯罪学领域的学者等。该小组还为辩护律师制定了培训计划,这些计划侧重于以下方面:(1)审判前阶段以治疗法学为基础的辩护方法;(2)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以便在审判阶段促进被告的康复。该小组由三十多名成员组成,包括法律学者、犯罪学家、社会学家、心理学家、法官、律师、少年法庭缓刑官和成瘾倡导人士。

 

 

(二)建立研究中心

 

日本第一个治疗法学学术研究中心于20174月在成城大学成立,名为成城大学治疗法学研究中心。20176月,成城大学举办了一场研讨会,卫生、劳工和福利部前副部长Atsuko Muraki女士应邀作主旨发言,前最高法院法官Tomoyuki Yokota应邀作开幕发言,共有100多人参加了这次研讨会,包括精神健康医生、学者、律师、缓刑官、监狱官员包括惩教办公室主任。该研讨会活动通过晚间新闻节目向全日本民众进行了播放。治疗法学的概念在日本似乎一夜之间流行起来,媒体也报道了很多关于再犯的新闻故事,并从治疗法学的角度对此进行了讨论。

 

 

研究中心目前参与以下项目:教育项目;培训项目;研究项目;出版项目;政策制定项目;翻译项目;国际合作项目;ATA-net项目等等。作为教育项目的一部分,该中心旨在提升记者对再犯和康复的认知。为此,研究中心组织记者团体进行短期讲座,由康复计划、成瘾问题、毒品法庭和毒品犯罪政策、医疗等领域的访问学者和专家主讲。作为政策制定项目的一部分,该中心游说支持基于治疗法学的犯罪政策和康复措施,该项目涉及提高对治疗法学和康复措施认识的计划;这些计划是专门为国会议员设计的。出版项目包括出版一本刑事辩护律师指南,该指南试图解释以治疗法学为基础的刑事辩护方法所涉及的技术、战略和机制。翻译项目包括将选定的英语文章翻译成日语,日语中关于治疗法学的研究文章非常少,翻译项目旨在解决这一问题。

 

作为研究项目的一部分,该中心目前参与确定和收集社会资源,它通过借鉴辩护律师和治疗法学倡导者的实践经验来做到这一点。该研究项目的目标是在未来制定完善的基于治疗法学的犯罪政策。ATA-Net是该研究中心最新的研发项目。 ATA-Net是成瘾跨倡导网络(Addiction Trans-Advocacy Network)的首字母缩写,是日本科学技术厅下属的社会科学技术研究所自2016年起资助的一个项目。该项目旨在建立一个由社区内的治疗社区、医学专家、社会工作专家和律师等各种成瘾倡导人士组成的网络。它的目的是在社区一级为该网络建立当地的平台,以便在获得这些倡导者的适当支持时,协助社区内的前囚犯和前罪犯。该研究中心由社会科学技术研究所资助,其主要目标之一就是支持ATA-Net活动。

 

(三)专注于成瘾

 

日本有很多戒毒中心,其中戒毒康复中心(The Drug Addiction Rehabilitation Center, DARC),一个著名的自助社区,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目前,日本有50多个此类的戒毒康复中心。戒毒康复中心不仅关注毒品成瘾,也关注其他类型的成瘾,如赌博、游戏和网络成瘾。特别是卫生、劳工和福利部在过去几年中一直在努力防止这些成瘾增加。私人中心和组织,如戒毒康复中心和其他康复中心,已经成为戒毒治疗的重要组织。这些情况意味着有可能为刑满释放人员、囚犯以及瘾君子开发基于治疗法学的康复项目。ATA-Net项目旨在将这些不同的组织(公共和私营部门)联系起来,使私营部门能够开发基于治疗法学的康复项目。

 

(四)治疗法学创始人韦克斯勒教授的演讲

 

治疗法学模式的创始人韦克斯勒教授于20179月访问日本,并在东京举行的犯罪学学术会议上作主旨发言,来自日本社会各界的400多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在长达一个小时的演讲中,他谈到了治疗法学是如何融入日本刑事司法系统的。大阪律师协会的律师Yuko Nishitani撰写了一篇评论文章。她认为韦克斯勒教授的讲话令人印象深刻,特别是他的陈述,即律师不仅要看待被告的消极方面,还要关注被告的积极方面。通常,在日本的刑事审判中,法官仅根据犯罪记录便不赞成被告的整体人格。在这样的背景下,Nishitani认为韦克斯勒教授的陈述相当值得称道。一位法律编辑也表达了他对韦克斯勒教授演讲的认可,他认为韦克斯勒教授的演讲和随后的讨论非常吸引人。特别是,韦克斯勒教授关于治疗法学和康复的观点相当具有突破性。该编辑甚至认为,治疗法学应该成为设计和推广日本所有康复政策的基础。日本经济金融类大报《日本经济新闻》也报道了这一事件,报道指出,研究中心是由成城大学建立的;它还着重指出有必要采取措施防止再犯。更重要的是,该报指出治疗法学应当成为旨在减少再犯的政策的基础。因此,许多普通日本民众都能接触到治疗法学的概念。

 

总结

 

韦克斯勒教授在东京的演讲,对于日本治疗法学理论的发展而言是一个开创性的时刻。治疗罪犯的方法在日本已经受到广泛欢迎。因此,必须回顾这一方法的重要性,同样重要的是,也要关注在日本推广治疗法学的必要性。

 

首先,关键是促进治疗法学的发展,以便在议会一级影响决策。换句话说,为了影响犯罪政策,就罪犯的治疗方法对议员进行游说是很重要的。此外,公众继续要求对罪犯特别是对惯犯进行严厉惩罚。即使议员们能够认识到恢复罪犯正常生活的重要性,他们也不能无视对罪犯进行严厉惩罚的要求。为了建立一个面向恢复的刑事司法制度,必须得到这些代表的支持。因此,坚持不懈地、合乎道德地游说是很重要的。

 

其次,开展大量关于不同国家基于治疗法学的刑事司法系统运作方式的研究非常重要。换句话说,必须具有全球的视野。因此,治疗法学研究团队和中心有责任用其他语言翻译一些开创性的材料,以改善日本关于治疗法学的话语权。

 

第三,重要的是修改阻碍罪犯寻求康复的立法实践。例如,《刑法》中的某些条款要求法院下令对特定屡犯者进行监禁;因此,这些罪犯没有资格获得缓刑。这些条款需要修改,以便让被告寻求康复。挑战这些条款的最佳方法是在审判期间向法官陈述观点。律师还应该能够确定某一具体条款的合宪性/违宪性,特别是因为日本《宪法》第13条保障所有公民的幸福权利。

 

因此,法院必须从本条的角度来解释每一条款。目前,该中心参与在当地地方法院提起的宪法诉讼,以废除刑法中的某项具体条款,该条款规定对屡犯者进行严厉惩罚。

 

无论如何,必须记住的是,针对罪犯的治疗方法在日本仍处于初期阶段。

 

译者:陈涛

原文地址:https://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0160252718300384

作者:Makoto Ibusuki

版权声明:本译文仅用于学习和交流目的,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

参考文献:

作者: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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