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3月,江苏省泰县检察院(现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干警沈伯华(左一)等对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的办公室进行搜查。当天,因账册保管室背阴,又遇上停电,沈伯华等人只能用手电筒进行初步检查。周嘉琪提供
[40年检察影像 那年·那人·那事]搜查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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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3月,江苏省泰县检察院(现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干警沈伯华(左一)等对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的办公室进行搜查。当天,因账册保管室背阴,又遇上停电,沈伯华等人只能用手电筒进行初步检查。周嘉琪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