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对叶朝优、李成等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2019-09-11 15:41:00  来源:正义网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泰高检民公〔2019〕32120300002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叶朝优、李成、陈晓旭、钟进武、李世源、王庆昌、王斌、李新奎、孟峰、杨玉龙、王庆、魏志伟、李岩等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有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个人信息泄露,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港城东路6号

  联系电话:0523-86960191

  特此公告。

  2019年9月11日

  (院印)

  更多案件信息请查看:江苏检察网案件发布http://www.jsjc.gov.cn/fabujuhe/

作者:  编辑:绪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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