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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打假护权 徐州市检察院给知识成果“上把锁”
2025-11-25 09:59:00  来源:徐州检察发布

缩水的屏幕与焦糊的真相

徐州市的代女士满心欢喜地拆开网购的某品牌电视,却发现屏幕尺寸比标注的足足小了两寸,画质更是模糊得像蒙了一层雾。她拍下视频发给客服质问:“这就是你们承诺的4K超清?”几乎同一时间,蔡先生也对着新电视发愁——开机半小时后竟飘出一股焦糊味。两人不约而同地拨通了报警电话,却不知道这个举动,将揭开一条横跨广东、江苏两省,涉案金额高达367万元的黑色产业链。

在广州市某城中村的出租屋里,朱某某正熟练地将劣质液晶屏与二手电路板拼接。这是他给第83台组装机贴上某品牌商标。而在江苏徐州的某小区车库,刘某某的网络店铺后台不断跳出新订单提示。他盯着“月销1000+”的业绩图,把售价又调低200元,在商品详情页加粗标注:“官方授权!假一赔十!”

“贴纸生意”背后的安全隐患

“这些假冒电视的电源线绝缘层厚度不足正品三分之一,极易引发火灾。”办案检察官在扣押现场举起证物,劣质配件在强光下显出毛糙的接缝。一块假冒商标,看似只是“贴纸生意”,实则严重侵害了企业品牌价值与消费者权益。

朱某某未经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擅自使用某品牌注册商标组装电视机并销售,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假冒注册商标罪”;刘某某明知是假货仍通过网络渠道销售,构成《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此案中,消费者因贪图低价而误入陷阱,但更值得警惕的是:假冒商品往往以“高仿”“工厂直销”为幌子,通过电商平台流向终端市场。这不仅损害了正品商家的商誉,更威胁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最终,朱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刘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知识产权保护:为何要“打假”到终端?

打击终端售假与追查制假源头同等重要。假货通过电商平台快速扩散,若不及时斩断销售链,将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乱象。近年来,司法机关通过调取电子数据、快递单据等证据,精准锁定网络售假金额,让“隐秘的角落”无所遁形。

给商家和消费者的警示

对商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务必从正规渠道进货,留存供货商资质、商标授权文件,避免“无知侵权”带来的法律风险。

对消费者:警惕“低价正品”陷阱!购买电子商品时选择官方渠道,若发现假货,请立即保留证据并向平台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作者:  编辑:王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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