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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28日)
2022-02-07 10:59:00  来源:新华日报

——2018年1月28日在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 华

  2017年全省检察工作

  2017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全省检察机关围绕省委“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中心任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检察监督”的工作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完成了司法办案和司法改革等各项重点任务。一年来,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170954人,办理刑事案件人数总量居于全国第四。其中,依法批准逮捕37459人,同比上升7.1%;提起刑事公诉108978人,同比上升8.8%。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910件,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82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775件次。通过提出刑事抗诉、发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监督刑事诉讼活动330件。通过提出民事行政抗诉、发出民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民事行政诉讼活动490件。监督纠正行政违法行为2005起。全省检察官人均办案近百件,位于全国前列。

  一、聚力检察办案,保障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

  ——依法查办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斗争和打击网络政治谣言专项行动,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146件255人。宝应县检察院批捕了长期在扬州、上海等地从事“血水圣灵”邪教活动的9名涉案人员。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如期完成中央和最高检交办的若干项专案侦办任务,侦查了包括河北省委原政法委书记张越、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原副司长耿书海等14名职务犯罪嫌疑人。自行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590件2021人,同比上升3.9%和1.3%,查办职务犯罪力度未减。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共划转政法专项编制2914个,转隶人员2273人。

  (二)全力保障公共安全

  ——依法查办危害公民人身权利犯罪。依法批准逮捕5492人、起诉10950人。沭阳法官被暴力袭击案、北京律师被殴打伤害案、南京交警被碾轧殉职案,徐州、扬州、南京检察机关均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工作并依法及时起诉被告人。

  ——依法查办黄赌毒黑拐骗犯罪。深化打黑除恶、扫黄打非专项斗争,起诉涉黑犯罪55人、涉黄犯罪1335人、涉毒犯罪6469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72人。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起诉了8名利用网络直播平台聚众吸毒、贩卖毒品的被告人,打掉了涉及全国18个省份600多名“瘾君子”的集散地。

  ——依法查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批准逮捕512人、起诉2768人,同比增长28.6%和38.7%。泰州市检察机关从快办理一起生产、销售约7700吨工业盐冒充食用盐的特大案件,22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

  ——依法查办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犯罪。提起公诉故意伤害、猥亵儿童犯罪1179人,审查起诉校园欺凌案件201人。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以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批准逮捕一名虐待幼儿的幼儿园教师。

  (三)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依法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2933人,同比上升41.1%。镇江、宿迁市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分别开展了打击长江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和打击新沂河、骆马湖非法采砂专项行动,以涉嫌非法采矿犯罪追究数十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积极开展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办理环境资源类诉前程序案件393件,提起环境资源公益诉讼63件,江苏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得到最高检的肯定和推介。

  (四)依法保护各类产权

  ——依法查办侵害财产犯罪。重点查办当前社会危害影响最大的各类诈骗犯罪,提起公诉6325人;其中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148人,同比上升15.4%。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起诉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25亿元、涉及6个省市的大案。

  ——依法查办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依法提起公诉763人。省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民营企业遭受海外恶意诉讼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得到吴政隆省长批示肯定,推动省政府出台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制度。

  二、强化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监督刑事诉讼活动。督促侦查机关依法立案321件412人,依法撤案379件501人,纠正漏捕246人。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241件,发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89件,根据法院当年审结情况,采纳率分别为69.9%和70%。

  ——依法监督刑事执行活动。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3842件,书面纠正违法不当情形545件,纠正率92.3%。开展财产刑执行工作专项检察,促使2718名罪犯被执行了财产刑,执行金额近1.5亿元。

  ——依法监督民事诉讼活动。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申请3229件,其中提起抗诉110件,改变率为8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78件,采纳率为73%。

  ——依法监督行政诉讼活动。各级检察机关就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向政府提交风险研判报告1084份,向政府部门提出工作改进建议2848份,各设区市市委书记、市长等领导作出批示520份。加强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申请565件,依法作出审查决定。

  三、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办案公信力

  (一)办案力量更加集中

  ——检察一线办案力量充实。经过三批精心遴选,全省共遴选出员额检察官4526名,占政法编制的35.1%;配备检察官助理2334名、书记员964名。为解决一些地区案多人少的问题,通过精准测算人案比例数据,向40个基层检察院定向配备了319名员额检察官。

  ——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各级检察机关714名分管业务的入额院领导走上办案一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敏感复杂案件,直接参与讯问、询问、起草文书、出席庭审等工作。入额院领导办案数量已占当年案件总数的10%。

  (二)办案效率逐步提高

  ——检察办案审批减少。改变了以往办案三级审批的模式,制定了三级检察院检察官职权清单,最大限度授权检察官独立办案。目前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独立决定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案件,占案件总量90%以上。

  ——检察办案组织做强。设立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类办案组织,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配备在不同的办案组织中,为检察官办案提供辅助支持。在办理大案时,可以集中多个办案组织共同办理。

  ——检察办案机制优化。作为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南京市检察机关将80余种常见普通刑事犯罪全部纳入从宽程序,创立了“一步到庭”快速办案模式。试点以来,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6230件,占同期起诉案件总数的64.2%,审查起诉平均用时20天,大幅提升了诉讼效率。

  ——检察办案智能化水平提升。“案管机器人”是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能够实现卷宗网上传输、自动阅卷审查、同类案例分析研判、诉讼文书自动生成等多种功能。“苏检e访通”是刑事申诉信访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群众可以随时随地进入网上信访大厅反映诉求,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的。

  (三)办案质量切实保障

  ——完善办案制度保障案件质量。制定《重大刑事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严防刑讯逼供。制定《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指引》,明确证据审查标准。2017年,刑事案件一审服判率96.1%。

  ——强化监督管理保障案件质量。依托案管大数据平台进行案件流程监控,每日预警提醒整改司法办案中的各种瑕疵。建立检察官司法办案智能档案,实现办案数据和考评指标的自动抓取、自动建档,全程留痕、永久可查。

  四、全面从严治检,推动司法文明进步

  (一)强化思想引领,确保政治过硬

  ——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检察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把对党忠诚落实到做人做事、司法办案各环节。

  ——着力整饬检风检纪。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巡视巡察工作,实现对13个设区市检察院巡视和南京、徐州铁检院巡察全覆盖。严肃执纪问责,严格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二)严格监督检查,促进司法规范

  ——建立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制度。共约谈384人次,并限期整改了有关问题。连云港市检察院建立不规范司法行为月报制度,及时发现整改两起无罪判决案件中取证不规范、证据固定不到位的问题。

  ——开展网上巡查监控。建立视讯及司法警务综合管理平台,将三级检察院的办公办案区域监控、监所联网监控等1万多个监控点视频信息全部纳入其中,可以实时查看、远程提醒纠正不规范司法行为。

  (三)改进办案方式,彰显司法文明

  ——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全省审前羁押率为32.6%,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经严格审查,对6134名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对2642名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新沂市检察院在办理郑波涉嫌贩卖毒品案中,依法审查后及时变更强制措施,让犯罪嫌疑人“回家”与身患白血病的儿子骨髓配型,凸显检察人文关怀。

  ——办案不忘服务经济发展。出台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改革创新文件,明确改革创新中职务犯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要求充分考虑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情况,注重办理案件的时机和方式,为检察官依法审慎办案提供指引。省检察院在组织查办中国矿业大学原副校长缪协兴贪污案时,考虑到嫌疑人承担着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及时将有关资料交其签批,保障了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

  ——不断增强司法透明度。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8件、转交案件2件,确保件件落实。建立全国首家检察门户网站集群,实现全省三级检察院门户网站一键直达、信息互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研发专门软件向律师推送刑事案件办理进展信息。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全省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一是依法查办刑事案件,促进平安江苏建设。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84553人,提起公诉483581人,办案量位居全国前列。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286件10304人,其中贪污贿赂大要案件5486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089件。历时三年,完成了中央交办的山西职务犯罪专案侦查和起诉任务,包括8名原省部级干部、10名原厅局级干部以及其他涉案人在内的43名被告人均已依法判决。二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促进法治江苏建设。五年来提出抗诉164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973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493件,监督纠正行政违法行为5485件。江苏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的13个公益诉讼试点地区之一,两年试点期间,提起全国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所办案件覆盖所有授权领域,圆满完成试点任务。三是持续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开展“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组织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举办全员岗位练兵和各类业务技能竞赛。五年中,44人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28人获全国“十佳”业务标兵、能手称号。四是着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制定全省检察网信发展战略,构建“网上、掌上、实体”三位一体智慧型检察院。已经建成“苏检掌上通”“案管机器人”等22个网信项目,初步形成智慧检务江苏品牌。其中,“案管机器人”入选中宣部举办的“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接受十九大代表检阅。2017年9月,最高检在苏州召开了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智慧检务”现场工作会议,全方位推介了我省智慧检务工作成果。

  2018年检察工作设想

  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水平,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江苏检察新业绩。一是在检察办案上追求高质量。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各种依法科学办案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水平,更好地服务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二是在检察监督上追求新作为。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有效监督上下功夫,提高检察公信力。推动刑事检察、职务犯罪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发展。三是在队伍建设上追求高素质。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意见,注重培养专业精神、专业能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四是在智慧检务运用上追求新成效。以信息化、智能化助推检察工作规范化、便利化,有效提升检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在全国智慧检务工作中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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