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被告人赵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被告人赵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被告人赵辉涉嫌受贿一案,近日,已由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向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秦淮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2年至2017年,被告人赵辉在先后担任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财务科副科长、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兼金融办副主任、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分管财务、融资等金融业务的职务之便,为唐某、周某、张某、李某等人在融资贷款、银行冲时点考核、项目业务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唐某等人给予的现金共计人民币30万元以及购物卡(面值共计人民币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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