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周平(副处级)提起公诉

  日前,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建设房管局局长周平(副处级、已退休)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周平,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平利用担任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建设房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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