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对刘兆进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滨海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滨检民公[2020]32092200002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刘兆进、刘兆余、时元华、李功将滥伐林木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逾期本院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邮寄地址:江苏省滨海县迎宾西路3号

  联系电话:15351513975。

  特此公告。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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