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检察再次支持“事实孤儿”宣告母亲失踪获法院判决支持

  2018年4月18日上午,黄氏姐弟申请宣告其母亲失踪案在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开庭,泰兴市人民检察院未检科员额检察官赵习芳出庭支持起诉,法院当庭宣判,宣告他们的母亲失踪。

  这是继小元以来该院又一次出庭支持起诉的“事实孤儿”申请宣告母亲失踪案。

  据了解,黄氏姐弟住本市河失镇,都是00后,未满14周岁,母亲是外地人,自2009年6月起就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已满两年,他们的父亲2016年10月因病死亡。

  此次“事实孤儿”案线索是热心群众主动提供的,这位群众是泰州好人、泰兴市常周中学保安丁金龙。2017年11月份,小元申请宣告母亲失踪案成功获判,并拿到儿童福利证和孤儿养育金的消息在相关媒体报道后,丁金龙就来到该院为民服务中心来访,反映案件情况,请求支持起诉。

  姐弟俩是泰兴检察院“满天星”关护工程中关注的困境儿童,为依法维护弱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决定支持起诉。

  目前,该院联合泰兴市民政局、泰兴市人民法院、泰兴市公安局、泰兴市司法局、泰兴市教育局、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泰兴市委员会、泰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事实孤儿”关爱和保护工作实施办法》,该文件的出台,将助推该市重点关注“事实孤儿”情况,真正做到让司法的阳光普照“事实孤儿”群体。(叶晶 印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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