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检察官故事]陈莉:“总要花点时间做点未必有用的事”

  “这么多年,真的多谢您了!是你的努力,支撑着我一点一点黏合这个当初快要破碎的家庭。”今年春节前,当陈莉再次走进那扇熟悉的门时,受帮扶对象吕某的一声感谢,让她觉得这些年的关心与付出,值了!

  初识吕某的时候,吕某满腹怨念,甩过手中的民事判决书,要求申请监督,“我老婆都被撞得不能自理了,法院居然不肯判肇事者赔钱,里面肯定有猫腻!你们要不能解决,我就继续上诉上访!”安抚好吕某情绪后,陈莉认真倾听吕某讲说事情来由。

  原来,2012年4月,吕某的妻子潘某驾驶电动车与一辆货车刮擦后,又与另一辆电动车相撞,身体受了重伤,初期治疗费就高达5万。潘某向姜堰区(原姜堰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相关人员赔付医疗费,但法院审理后驳回了潘某的诉讼请求,潘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后,潘某又继续向省高院提出申诉,也没有得到认可。潘某始终不服气,因为行动不便,就让老公找到了检察院,想要申请监督、提请抗诉。

  “您说的情况我大致了解了,天色也晚了,您把有关材料留下,我再好好看看,您先回去,路上注意安全。”送走吕某后,陈某将吕某的申诉书、一审二审的判决书、交通事故证明及其他证件材料一一翻看,次日又急急调看了当时的监控录像,发现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货车与潘某发生接触,也不能证明另一辆电动车存在制造险情的行为。由于潘某的申诉书中着重强调本案应当适用优者危险负担原则,陈莉又搜集了大量相关判决案例,在层层考量分析后,陈莉认为该案不符合监督改判的标准,但想到吕某家中突遭变故,情绪激动,觉得还是要好好释法说理,解了他心中的“结”。

  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陈莉为吕某沏了一杯茶,将自己多日来整理的案件资料一一摊开,“从现有证据看,并不能证明被告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至于您提出的适用优者危险负担原则的说法,从法律上也不能成立。”陈莉将相关案例指给吕某看,“您妻子在这起事故中是存在一定过错的,并不能适用该原则。”

  “我知道了。”吕某沉吟许久,声音有了些哽咽,“可是您看看我老婆现在什么样子,家都不成家了。本来我在北京打工,赚钱家里起了大房子,村里家家都很羡慕,出了这档子事,我只能回来照顾老婆。没了经济来源,孩子要读书,医疗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劝慰了吕某离开,但陈莉心里总不是滋味,抽空带了些水果去医院看望潘某。“带点水果表表心意,以后如果有困难我们会尽力帮助的。”看到潘某在病床上不能动弹,陈莉真心觉得难受,一时不知如何安慰,也替吕某以后艰难的路担忧。

  检察官的到来很出乎吕某意外,“您能过来我已经很高兴了。家里还有点积蓄,我们会努力坚持的。”后来,春节前去看看吕某一家,也成了陈莉的“节前仪式”。也有人劝过她,案子结了就行了,不要自找麻烦,做没有用的事,去了也帮不上忙,人家也未必领情,陈莉也只笑笑“人嘛,总要花点时间做点未必有用的事。”

  2016年,陈莉从民行科调任控申科科长,接触了解到很多司法救助案件,也总会想到吕某一家的困难,但吕某未提及经济困难,陈莉也觉得不便开口。2017年,吕某因为长期在家照顾妻子,颈椎病日益加重,装了支架,和陈莉闲聊时谈及自己身体每况愈下,家中没有积蓄,妻子的病情不见好转,赡养老母的担子也压得喘不过气,陈莉建议他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吕某虽然觉得希望不大,还是决定试试。收到吕某的申请材料后,姜堰区检察院通过“绿色通道”,及时向区委政法委报告,经多方协调,为吕某申请到了5万元司法救助款,解了一家人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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