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网 > 清风苑 > 正文

7个模块,掌握法官助理工作要诀! 

 文/袁凯凯

  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助理

  司法改革开始后,法院设法官助理职务,协助法官办理案件。根据规定,法官助理可以在法官的指导下从事审判辅助工作,包括:1、组织庭前证据交换;2、组织庭前调解,草拟调解文书;3、办理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措施等;4、办理委托鉴定、评估等工作;5、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整理案件争议焦点等供案件承办法官及合议庭参考,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6、草拟裁判文书等相关法律文书;7、开展与审判相关的调研、督查、考核、宣传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法官助理还可代行书记员工作。

  宝山法院民三庭,是专门审理不动产纠纷案件的庭室,即只要与不动产有关的纠纷,一般会归入房产庭审理,种类繁多,涉及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房屋买卖、租赁、物业服务、业主知情权等等。

  我作为一名民三庭的法官助理,分享下这几年来的工作心得,与各位前辈、同仁共同学习探讨。

  一、书记员工作

  书记员工作是每个审判庭法官助理成长的必经之路。新手助理在代行书记员工作中可以熟练掌握案件审理程序,对事实调查过程、方法有一定了解。

  房产案件书记员工作,按程序上的先后顺序可以分为庭前准备、庭审记录、文书校对、结案归档、结算各类款项、上诉移送等六项。其中,庭审记录、校对文书对法官助理来说,是积累办案经验的良径。

  1. 庭审记录

  庭审记录可以锻炼新手助理的归纳、总结能力。制作一份好的庭审笔录,首先,要熟悉庭审基本流程,心中有全局。民事案件庭审的基本流程如下: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审判员告知诉讼权利义务、陈述诉讼请求、发表答辩意见、证据交换、事实调查、法庭辩论。

  其次,对专业术语有基本了解。如果不了解专业术语,记录时无法正确理解当事人的表达,影响记录的准确性。房产庭案件中较多涉及专业术语的非建设工程类案件莫属,土方、混凝土、型钢、砼等等,这些一般是日常生活接触不到的,因此大家可以在开庭前借阅类似案例卷宗,或者仔细研读起诉状、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大致了解可能出现的专有名词。

  再次,掌握案件审理要素。每一类案件都有一定的审理要素,以房屋租赁纠纷为例,庭审中惯常询问的问题包括房屋权利状况、起租日、租期、租金支付、押金情况、装修情况。在庭审中学会归纳,庭审记录必然事半功倍。有经验的法官助理,如遇到庭审中法官遗漏询问案件要点,还可打字提醒法官。

  最后,查漏补缺。如笔录内容存在语法错误,缺少主语、谓语、宾语,或者句子不完整,会给笔录阅读者的理解造成障碍。因此,大家在记录笔录时,就注意将句子记录完整。如果庭审中来不及记录,可记录最重要的几点,在打印之前回看庭审笔录,查漏补缺,补全句子语法。

  2. 文书校对

  裁判文书是法院公开对外宣布案件审理结果的文件,其重要性显而易见,如一份文书存在错误,轻则影响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度,重则影响事实、法律问题的认定,还有可能影响执行的开展。因此,校对文书在书记员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新手助理来说,校对文书更是学习文书写作的途径之一。在文书校对中学习哪些是不动产纠纷案件的审理关键点,当事人陈述中应采纳的是哪些内容,同类案件的庭审记录便应重点记录。

  校对文书,宜细不宜快,对文书中出现的时间、数字应特别注意。可以先按归档顺序整理卷宗,方便查找、核对资料。再按行文顺序逐字逐句核对卷宗与文书,尤其注意文书抬头、案号、案由、当事人诉讼地位、身份信息、代理人信息、出庭情况、审判组织的组成。事实查明部分对照庭审笔录和证据材料进行核对,如找不到卷宗出处的,应询问承办法官。在“本院认为”部分,检查文书中是否对诉讼请求、反诉请求全部进行了处理,判决主文与对诉讼请求的处理意见是否一一对应,金额有无差异。在文书结尾部分,核对有无遗漏迟延履行违约金条款、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的处理、上诉期限的告知、审判组织的落款、文书所附的法律条文是否正确。最后,通读文书全文,检查是否存在标点、语法错误、错别字、遗漏货币单位的情况,并按要求调整文书格式。

  二、梳理案件基本情况

  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的法官助理便可着手协助法官办理案件,在进行实体审理之前,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先对案件进行梳理:

  1. 管辖权

  对房产庭法官助理来说,不动产纠纷案件大部分属于专属管辖案件,只要审查争议标的物是否坐落于本法院辖区即可,但应特别注意的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除外)、建筑设计合同纠纷等案件,非专属管辖案件,适用于一般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定。另外,如合同中约定有仲裁条款,且仲裁机构指定明确,应报请法官裁定驳回起诉。还应注意,如当事人一方与法院有利害关系,属于法院工作人员或是人民陪审员,法院应该主动回避,此时,应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2. 诉讼主体

  法官助理在接手案卷后,首先应该审查原告起诉是否符合主体适格等受理条件,若不相符,则报请法官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信息不完备的,应联系当事人补全信息。

  3. 一事不再理

  确定了当事人主体资格,后应审查的是原告的起诉是否属于重复起诉,如房屋买卖案件中,判决过户的同时会要求卖家交房,如买家继续起诉要求卖家交房,该诉讼请求已在前案中予以处理,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应报请法官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原告应在前案中申请执行,要求被告交付房屋。

  4. 送达诉讼材料

  送达难,是法院面临的一大问题。如何寻找被告的联系方式和地址,我总结了以下几点经验:

  (1)在排除妨害纠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中,原、被告之间通常具有身份关系,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电话,可以顺利向被告送达诉讼材料。如被告拒收,可以请法警上门送达。

  (2)房屋买卖、租赁纠纷案件中,可以在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收据等材料中寻找当事人留下的联系号码,或者可以向中介询问手机号码,尝试同被告取得联系。

  (3)在审判系统中对往年案件进行搜索,通过以往案件中相同当事人留下的联系方式、代理人信息找寻被告。

  (4)居委会对本辖区的人员通常会进行居住信息登记,因此通过居住人口信息系统查找常住人口登记信息,通常可以查到被告的居住地址。

  (5) 碰到当事人拒接手机的情况,合理利用12368短信平台,向当事人短信送达相关材料,并告知风险。

  三、庭前调解、证据交换

  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在案件正式开庭前,助理可联系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调解,固定相关事实,加快案件审理进程。主持证据交换、庭前调解锻炼的是法官助理的庭审驾驭能力以及与当事人的沟通能力。

  进行证据交换需做好准备工作:

  Step 1: 研读案卷,分析诉讼请求及请求权基础,如遇到二手房或期房买卖,应注意房屋性质和权利状况,如房屋是否属于动迁房,大产证办理情况。事先联系被告,大致掌握被告的抗辩意见,了解争议焦点,记下需要查明的事实。

  Step 2: 确定证据交换的时间,告知各方当事人,可电话、书面或者12368短信通知。

  Step 3: 熟悉证据交换的审理流程,证据交换流程同庭审流程大致相同,应特别注意告知当事人审判组织组成情况、询问当事人对审判组织的回避意见。

  注意:当事人如期到庭后,先让各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确认诉讼代理材料是否齐全,询问各自的调解意向,根据法律规定向原、被告释明可能的诉讼后果,促进调解的达成。如无调解可能,正式进行证据交换,按程序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核对原件,对案件事实进行基本询问,必要情况下,要求当事人在正式庭审之前补全证据,核实案件细节。

  四、调查取证、财产保全

  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如遇到当事人的确无法举证,相关事实又是案件审理的关键,或者认为有现场调查的必要,会根据职权外出调查、取证。法官助理可以接受法官的委托,同书记员一起进行调查取证或者作为法官的同行人员,一起前往现场或者相关取证单位。外出调查之前,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事先与接洽的单位取得联系,避免届时无人可询,出发前准备好需携带的物品,包括工作证(执行公务证)、单位介绍信、笔录用纸、卷宗,必要时携带相机等摄影设备,以便当场取证。如需与被调查的单位进行谈话询问,则助理应做好相关记录,结束时请对方签字确认。另外,还应注意制服穿着正确、法徽佩戴整齐。

  遇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助理应审查保全申请、财产线索、担保财产、保全费缴纳情况,具体包括,审查保全申请是否合理、必要,被保全的财产有无超出诉讼标的,担保财产是否达到保全标的20%-30%。如当事人提供保单或保函作为担保财产,提供保单、保函的公司应一并提供营业执照、资产负债表、法人代表证明。如当事人提供他人房产、车辆作为担保财产的,应要求担保人当面在担保承诺书上签字,对用于担保的房产、车辆一并进行查封。在研读案卷时,如发现存在保全必要,但当事人又未提出保全申请的,助理亦可主动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保全,并告知诉讼风险。

  五、委托鉴定评估、追加当事人

  在不动产案件中,当事人通常申请笔迹鉴定、公章鉴定、指纹鉴定,此类鉴定应通过机密文件通道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装修质量、工程质量的鉴定,一般委托房屋设计院进行。涉及工程造价、房屋市场价的评估、工程款往来账目的审计,则通过审判系统申请,通过上海高院随机在评估单位名单中确定评估、审计、审价机构。

  根据案件需要,可追加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以调查事实,或者案件涉及他人权利的,也应追加该对象为案件当事人,听取意见,如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次承租人、房屋买卖案件中的抵押权人。助理应向被追加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六、撰写法律文书

  通过文书校对工作所积累的经验,此时便能够学以致用。最高院最新出台的诉讼文书样式,是诉讼文书撰写的格式样本,文书应当依据该样式的规定来撰写。另外,某些文书例如保全裁定书、撤诉裁定书,其格式文本中还列明了应该引用的法条,利用好诉讼文书样式规定,还能节省不少法律搜索的时间。具体行文时,用简洁的语言表词达意,根据不同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如居间报酬纠纷焦点通常在于居间方是否完成了居间义务,所有权确认纠纷焦点通常在于原告是否有权享有房屋所有权。还应注意法律条款的选择,有规定从规定,避免滥用法律的原则性规定。

  撰写文书可按以下步骤进行写作:

  Step 1: 文书抬头。抬头注意文书种类,同一类文书应在案号后面标注之一、之二,依次类推,还应注意审理中,案由是否发生变化。

  Step2: 当事人信息。标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身份信息、代理人信息,特别注意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有法定代理人。

  Step3: 出庭情况。列明审理程序、回避情况、当事人出庭情况。

  Step4: 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答辩意见。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应以庭审时陈述为准;答辩意见可综合答辩阶段和辩论阶段当事人的发言,归纳论述。

  Step5: 事实归纳。无争议事实部分可简要归纳,有争议事实部分应具体列明各方当事人的证据、意见。

  Step6: 法院审理意见、法律依据、判决主文。结合事实调查的内容,针对诉辩主张逐一进行处理,不可漏项、不可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进行处理。如遇到房屋租赁合同、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撤销的情况,应一并处理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并列引用多个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引用顺序如下:法律及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司法解释。同时引用两部以上法律的,应当先引用基本法律,后引用其他法律。引用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先引用实体法,后引用程序法。详细规则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判决主文应与法院审理意见对诉辩主张的处理一一对应。

  Step7: 判决主文中有给付义务或者其他义务的,文书中应列明迟延履行条款。处理案件受理费时,公告费、鉴定审价费、财产保全费应一并处理。还应注意户籍地、注册地非位于中国大陆的当事人的上诉期。按审理程序落款审判组织。文书所附的法律条文应与判决依据相对应。

  最后,进行全文检查,看语句是否通顺、语法是否正确、标点是否规范、有无错别字、有无标注货币单位、有无统一简称。

  七、专业法官联席会议、法宣调研

  遇到事实复杂的疑难案件,法官可提请召开专业法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在会前,法官助理应先确定出席人数,按照人数准备案件材料,有时间可以总结案件事实情况、争议焦点,形成书面文件,可多备两份备用。会议期间,助理应记录各出席法官意见,并在会后总结、归纳法官意见、观点,形成会议记录以备查。

作者:  编辑:夏禹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