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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干警的“笔杆子”究竟是怎么炼成的?

  文/贾彦峰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司法办案业务一线的检察干警为何要磨炼“笔杆子”、怎么磨炼“笔杆子”,我有几点粗浅认识与大家交流。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要磨炼“笔杆子”?

  首先,磨炼“笔杆子”是身处机关干事创业的必备素质。尤其机关工作,不管职能如何转换,主要还是办文办事,其中文字工作是不可或缺的。检察机关属于“文官系统”,很难想象身处其中的同志不与文字打交道,还能干好工作,最起码很难出色完成任务。即便是司法办案一线的同志,每人每天都面临大量法律文书要处理,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对办案人员撰写法律文书、以案释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基本的文字能力是每一位身处检察机关人员的必备素质。

  其次,磨炼“笔杆子”是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的有效手段。在检察机关,作为法律人,从事司法办案业务,必须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在与公安、法院、律师和当事人接触交流中,才能让他们认可你的观点、你的判断、你的内心确认。司法官的沟通表达、法律人的思考归纳,最终大多要形成文字落到纸上。撰写文稿的过程,就是对自己的工作进行理性复盘的过程。一个不能简洁明了、有条理汇报案件、阐述法律观点和梳理总结自己业务工作的检察官,很难说是一名优秀的司法人员。

  第三,磨炼“笔杆子”是展现自我体现价值的最佳平台。在机关中让领导、同事最快认识你这个人、最全面了解你所做的工作,写一篇好文章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这是因为通过文章往往可见作者的道德修养、思想见识、知识积累、业务水平。

  第二个问题:怎么磨炼“笔杆子”?

  有的同志可能会说,我也想写,可是工作太忙了,没时间;有的说,不会写,不知道怎么写、写什么。其实,不写的理由有千万条,要写的理由只要一条就够了,那就是我想写!想写一切困难都可克服。可以向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要勤奋刻苦。写文章是个苦差事,要长期积累、勤于思考,古今同理、中外如此。一般人不愿干、一般人干不了、干了的人不一般,自己要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写作上。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文章必需经过一番艰辛的思考和反复的修改雕琢,才能最终成篇。所以,很多同人怕写文章怕动脑筋,其实只要钻进去了,写文章自有一番乐趣,自有一番别人无法体会的成就感。

  二要结合本职。立足岗位事半功倍。机关的文稿写作基本是公文写作,不是文学创作,与工作紧密结合。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我们平时要做有心人,对自己的业务工作,特别是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多掌握情况,多思考总结,形成看法观点,写成文字材料,这样往往轻车熟路,不用费多大周折。还有,在我们的工作中,经常要上报完成一些情况素材、案件数据,这些素材数据是第一手资料,很有价值,我们把这些基础素材利用好,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加工完善,有的变换主题、有的更改形式、有的删繁就简,也会事半功倍的形成一篇好文章。

  三要模仿入门。这是初学的入口和捷径。机关的公文材料还是有大致的样式的,是有规律可以把握的。比如,一篇论述性材料大多是三段式,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在实际写作表达时,不过是根据内容各有侧重、各有详略。所以,我们初写者或少写者,在动笔时,可以找与你所要写文稿同类型的文稿进行学习、揣摩,从模仿其表达方式、外在形式开始。我所理解的是文章不能照抄照搬,不能抄袭其观点内容,但是可以借鉴其表达方式、外在形式,这对初习者是最为重要的。因为很多人感到肚里有货,就是茶壶里煮饺子——倒不出来,这时借鉴别人文章的表达方式、外在形式,找到出口就会文思泉涌。当然,功到自然成,达到一定程度后,形式就不需要重点考虑,关键就是内容了,以内容来决定形式。

  四要实实在在。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文章是作者的胸中之气、思想见识,不用装腔作势,不要把她看得高深莫测,就是要把我们的所思所想,清楚明了的表达出来,怎么想的就怎么写,有什么写什么,自自然然,明明白白,就达到文章的基本要求了。好的文章是以内容、思想、观点取胜的,也就是要有干货,所以写文章一定要有实在内容。

  第三个问题:“笔杆子”写什么?

  一是写法律文书,使自己对法条和文字更加敏感。这是检察官的本职工作,其质量高低直接反映其业务水平如何。法律文书的制作,主要涉及案件事实和法条两部分,在严谨、细致、规范的阐述引用这两个部分的同时,还应释明法理、讲明情理,体现法律的温度。一份法律文书,不应仅仅是简单、机械、生硬法言法语和法条的堆砌,还应该让当事人和社会大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情怀。只有多写法律文书、多揣摸法条,才能使自己对法条有更深刻的认识,对文字更加自如的运用。

  二是写调研文章,让自己的思想更加理性、深刻。日常司法办案是个体的、零散的、表层的,不加以梳理总结很难有深刻的认识,业务水平也很难提升。如果能在日常司法办案的基础上,将个案处理上升到类案分析,将感性认识升华成理性认识,将零散的观点变成整体的思维,将表面的观察变成深刻的分析,就能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文章。

  三是写信息简报,为上级掌握业务情况提供参考。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检察干警应该具有大局意识、全局观念,不能仅满足于埋头把手中的几个案件办好,还要有社会担当、历史责任。要围绕大局反映情况、报送信息,做上级的“千里眼、顺风耳”,结合办案,多想一步,把司法办案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好经验、好做法,收集起来,归纳综合,分析研判,形成信息简报,及时报送给上级组织、党委政府,为上级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如果能借此促成一项政策规定完善或出台,那价值成就是单纯通过办案无法比拟的。

  四是写案例故事,用通俗的语言向社会大众普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我们每名办案检察官都有结合办理的案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责和义务。把自己办理的典型案件写成案例故事,形成宣传稿件,在报刊媒体上刊登发表,让更多群众受到教育、启发、警示。最后强调下我的观点:办案与写稿不仅不冲突,而且应当是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

作者:  编辑:夏禹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