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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验”走专业化之路
2018-05-03 14:50:00  来源:

  文/本刊记者易炜翰徐理想

 

   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主任赵志刚、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宝跃共同为北京检察科技信息研究基地点亮标牌。

  “14:15:侦查监督部;15:00:审查逮捕部;15:45:经济犯罪检察部;16:30:刑事审判监督部。”——这是北京市检察院新闻办副主任杨永浩发给本刊记者的一份采访行程,精确到分钟。

  “专业、高效、务实”——这是4月2日在北京市检察机关采访伊始的第一印象。

  有时候,直觉是种很玄妙的东西。接下来,采访的所有感知,几乎都印证了这一点。

  改革就是解决问题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在司法改革中,北京市检察机关将内设机构和办案组织置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按照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适当分离、案件管理与案件办理适当分离、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与检察权适当分离的原则,将内设机构分为司法办案部门、检察监督部门、综合业务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和检务保障部门等五类,以此带动整个综合配套改革。

  “随着公共安全、金融、高科技犯罪等一些特殊领域与类型的案件在北京地区呈上升趋势,这些案件往往专业性强、敏感度高、办理难度大,缺乏专业的办案力量难免影响办案质效。”北京市检察院政治部检察官管理处的赵青冈参与了北京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相关工作。

  “我们存在的问题,其实全国各地检察机关都或多或少存在。北京作为首都,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专业化的要求显得更加突出。”赵青冈说,通过专业化办案组织的模式,使检察官可以专注于某一类型案件,通过系统培养和案件磨练,积累经验,总结规律,从而提升办案的效率和质量。

  2016年4月,《关于北京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优化设置的实施意见》出台。2017年4月,北京市检察机关完成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转隶的同时,进行了内设机构的二次调整,在调整中全市三级检察机关成立职务犯罪检察部,完成了与监察委员会的对接。至此,北京市检察院的内设机构改革雏形初现。

  “我们以‘三个适当分离’原则层层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目前已初步实现预期目标。”赵青冈说,“有些机构在全国都具有首创示范意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将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适当分离,成立专司检察监督的机构,在全国检察机关是首创。

  北京市院将监督职能从传统意义上的批捕、起诉职能中剥离出来,成立了侦查监督部、刑事审判监督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民事检察部、行政检察部五个专司监督的内设机构。同时,成立专门机构,组建了办理经济、金融、知识产权、科技、轻罪等犯罪案件的专门机构或办案组织。

  将案件办理职能与案件管理职能适当分离。将控告申诉检察处与案件管理办公室职能整合、优化配置,成立检察管理监督部。对案件进行统一、归口管理,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一个闸口对内”。

  将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检察权适当分离。检察机关的计划财物装备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合署办公,组建行政事务管理局。

  “我们的改革还有个特点,就是不强求一致,实事求是、区别对待。”赵青冈说,“北京全市三级院职能定位不同、区位特征不同、案件类型不同,我们从实际出发,不搞‘上下一般粗’,各院根据精简、务实、效能的要求,分别设置内设机构。”

  全新的专业化办案机构、职能明晰的检察监督部门、全流程管理的检察管理监督部门开始高速运转。

  成效如何?亟待检验。

  专业化办案显威力

  客观上来说,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犯罪的专业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相应的,对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新组建的北京市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就是一个典型。

  经济犯罪检察部主要负责办理金融、侵犯知识产权、走私、涉税、电信诈骗等五类案件。部门人员由长期办理此类型案件的领军人才、以及具有相关学科背景的办案骨干组成。现有人员全部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博士占了四成,涉及法学、金融、知识产权等多个学科。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姜淑珍更是全国十佳公诉人。

  检察官刘丽娜在此次机构改革中,调入新组建的经济犯罪检察部。她本科学的是法律,硕士读的是知识产权,博士研究的是诉讼法。“我们一帮人心气儿都很高,你追我赶,形成了聚集效应。”刘丽娜说,“与以往出现疑难复杂案件就成立办案组的模式相比,现在分工更明确、流程更顺畅,是由一支‘复合型检察官’团队专门办理经济类案件,精准打击,提高质效。”

  很快,涉案300多亿的“e租宝”特大非法集资案检验了经济犯罪检察部的“战斗力”。

  该案由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以及一分院、海淀区检察院的专业检察官组成专案组共同办理。经过反复研讨法律适用,给出明确的侦查方向,累计30余次与公安、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机构、审计单位沟通、论证,共发出9份、累计500余条、共计6万余字的补充侦查提纲,以近6000册卷宗的在案证据确保了指控事实的认定。该案仅经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即顺利提起公诉。

  “面对这类异常复杂的金融案件,现在检察官就是专家,办起案来很顺畅。针对究竟是金融创新还是以创新为名行非法集资之实、犯罪主体如何确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还是集资诈骗等复杂问题,专业检察官经过研究论证,提出的法律适用意见,最终全部被认可。”一分院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庄伟说得很有底气。

  北京市检三分院办理的赵某借融资之名诈骗多家企业近亿元案件,充分展示了检察官既懂法又懂经济的威力。

  赵某坚称无罪,称其做法是“创新型融资”,商业风险自负。三分院经济犯罪检察部的检察官那娜在审查证据时发现,赵某公司的账上只有几百万元,按照我国目前通行的“十倍融资”上限以及“二八杠率”,赵某想融资上亿元根本不可能。而且赵某作为一名“老赖”,任何一家金融机构都不会为其担保或融资。

  那娜很快查清,赵某是利用伪造的阴阳合同骗取了巨款,用铁证驳斥了赵某的说辞。最终,赵某被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因为专业,才有作为,才有信赖。有了信赖才能发挥好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才能顺利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海淀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案件检察部主任王云光认为,他们走上了一条良性循环之路。

  海淀区特殊的区位环境促生了知识产权类案件、科技犯罪案件的高发,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扎堆。

  “海淀区后厂村路一堵,中国互联网就会瘫一半。”海淀区检察院科技犯罪检察部检察官白磊笑着对记者说,“这也说明海淀区出现的案件类型必然有其特殊性。”

  王云光所说的信赖建立在一组数据之上:2017年以来,知识产权案件检察部累计办理200余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内设机构改革之前,全年最多100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全国都十分罕见,我们一年就提前介入了4件,其中1件已顺利提起公诉并获得判决。”王云光介绍,知识产权案件取证难,涉及电子证据采集、远程勘验,专业性较强。海淀检察院知识产权案件检察部集合了全区检察机关最优秀的知识产权人才,确保术业有专攻。他们还专门撰写了《知识产权犯罪办案指南》,供侦查机关参考、借鉴。目前,该部门已与公安机关形成了提前介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办案机制,在源头确保案件质量。

  随着案件数量、质量的攀升,辖区内的高新科技企业对检察机关信赖倍增。广联达、惠普、百度等一批受益企业开始主动宣传检察职能和工作成效。“七年来,我们与100多家企业签订了检企联络协议,不仅是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促使检察官掌握行业前沿知识,形成了良性循环。”

  对于科技犯罪检察部的检察官白磊来说,专业化不仅提高了他“科技检察官”的知名度,同时,也吸引了更多人气来关注检察。

  科技犯罪检察部专门办理以科技手段实施犯罪的案件。“这个部门的成立是当下中国互联网发展大潮在刑事司法领域的直接体现。”白磊说,“真正实现了互联网+检察。”

  在这个部门工作不仅需要谙熟刑事法律,还必须具有互联网思维。“计算机技术每天都有新发展,要让一名检察官像码农一样懂技术,肯定不现实。”白磊说,“但我们可以做到培养互联网思维,做到公安机关侦查员、被害单位跟你说一遍案情,你就能听明白,这是底线。”

  同时,由于网络犯罪取证的特殊性,要做现场勘验、远程勘验,证据如果一次没有采集到位,就不存在补证的空间,因为服务器早就被犯罪分子关闭了。这就对检察官的专业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白磊办案之余不停在各大专业网络论坛浏览,关注了几乎所有网络安全公众号,并密切注意各种网络安全动态。

  专业化带来专业突破。全国第一起“爬虫技术”入罪案、第一起敲诈比特币案经由白磊顺利办结。去年,他办理的一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入选第9批最高检指导案例。

  作为北京最知名的“科技检察官”,白磊还上了壹直播,讲了一次防范网络黑客、一次警惕网络婚恋诈骗,累计点击量破百万。

  白磊一边翻看着直播互动留言,一边对记者说,“专业化才能带来影响力,影响力可是网络时代的主旋律。”

  让监督更有力量

  “目前为止,北京市三级检察机关设立的侦查监督部是全国检察机关唯一专司侦查监督工作的部门,也是一支专业化的侦查监督专业队伍。”北京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郭富选对记者说,“侦查监督部虽然名称与侦查监督处一字之差,但是职责存在明显区别。原来的侦查监督处的审查逮捕职能由审查逮捕部负责,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78名检察官和68名检察官助理全力聚焦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两法衔接这三大业务。”

  改革以前,郭富选长期在北京顺义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工作。“一年要审查批捕几百个案件,每个案件的法定批捕期只有7天,压力大、任务重,我80%以上的精力都用来审查案件了,哪有精力关注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呢?”郭富选说的很坦诚,所以,检察监督职能的履行就成了“短板”。

  侦查监督部检察官助理郭晓冬则认为,最大的问题是以前只有监督职能,没有专司监督的人。

  同时,他认为逮捕审查和侦查监督对能力的要求是不一样的。“逮捕审查是一种司法审查,不需要主动。而侦查监督需要主动出击,要找出被监督对象的过错。两种职能其实反映了两种不同工作要求。”

  机构调整以后,侦查监督的案源大大拓展,专业化办案部门的监督线索必须移送侦查监督部。北京昌平区检察院直接规定,每名办案检察官每年要移送2条有效监督线索,否则影响绩效考核。

  同时,侦查监督部自行发现线索的主动性被积极调动——“监督检察官”的绩效考核内容就是发现监督线索。为了扩大案源,2016年11月4日,北京市检察院对全市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派驻检察室,使得侦查监督部能够同步审查公安卷宗,第一时间发现监督线索。

  “去年我们全年受理侦查活动监督线索700多件,录入业务应用系统作为案件办理的500多件,较好地实现了高检院的重大监督事项的案件化要求。”郭富选说,最近北京市首届检察官大会评出了2017年全市十大精品案件,其中侦查监督部门办理的案件就占了3件。

  捏成拳头才有力量。以前散落在公诉、民行、监所等部门的刑事审查监督职能也被拎了出来,整合成了全新的刑事审判监督部。从2016年8月至2017年5月,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部共提起刑事抗诉59件,同比增长近3倍。提请上级院抗诉9件,同比增长近4倍。

  监督的力量不仅对外,还要对内。

  “一个窗口对外,一个闸门对内”,是北京市检察机关将案件管理与案件办理分离后,对新成立的检察管理监督部职能的概括。

  “一个窗口对外”指的是检察机关所有对外业务性工作均由该部门承担,包括相关部门移送案件的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网络和电话举报线索的受理、接待律师及诉讼代理人等。

  “一个闸门对内”指的是将案件由检察机关各职能部门受理,改为集中管理。案件从入口到出口,全流程处于信息化管理之下。

  2017年,北京市检察机关着力推进新型检察管理监督机制建设,自主研发了检察管理监督平台系统1.0版,推动检察管理监督由微观的个案审批审核向宏观的案件质量效率监管和把控转变,探索将纵向的层级控制向平行的监督制约转变,构筑“两中心、一平台、三条线”的检察管理监督新格局,构建覆盖全院、全员、全流程的检察管理监督新模式。

  其中,“两中心”分别是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一平台”指检察管理监督平台;“三条线”是指从前、中、后三个方面统筹考虑的信息汇集,案件、线索调度,执法监控。同时,探索将纵向的层级控制向平行的监督制约转变,通过高科技手段、信息化监督管理平台,集中统一地行使管理监督职能,发挥数据分析和实时动态监督优势,覆盖全院、全员、全过程。

  目前,北京市检察机关正在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关于内设机构设置的要求,围绕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城市总体规划与首都发展的需要,积极谋划全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进一步整合升级,探索建立刑事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职务犯罪检察“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责编易炜翰)

作者:  编辑: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