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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检察建议成为社会治理良方
2021-11-17 16:47:00  来源:清风苑

邹祥凤

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延慧

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邹晶

泰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

袁诚

《泰州人大》编辑部主任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体现检察为民、守护平安的良好心愿。2019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对监督事项的调查核实和检察建议书的制发程序、督促落实机制等进行了细化完善,为检察建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更加明确具体的依据。202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发布,明确“健全抗诉、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度和实效性”,为加强和推进检察建议工作提供方向指引。检察建议在保障法律实施、维护法制统一和社会稳定,确保国家各项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持续推动检察建议工作,2013年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为推动做实做优检察建议工作提供制度保障。2019年9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市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汇报,围绕检察建议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检察院的努力推动下,全市检察建议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20年,全市两级院共发出检察建议2964件,回复采纳率98.8%,总体运行质态良好;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整治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美容、整顿河蟹经营市场、整治欺行霸市“护场子”、推动“小化工”专项治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等一系列做法行为,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肯定。与此同时,由于法律法规对检察建议只作了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细则,因此大部分检察建议都由各业务部门自行制发,检察建议不会用、用不好、一发了之、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导致法律监督效果受到影响。如何使检察建议更精准有效?如何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约束力?是摆在检察官面前的首要问题。为促进解决这些问题,2021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甄选“让检察建议活起来”作为年度监督创新项目,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理论研讨,努力形成行之有效的建议措施,促进检察建议用好用活,让检察建议真正长出“利齿”,助力社会法治化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一是要全面提升建议质量,树立权威。

树立检察建议权威,内部规范是基础。全面推进检察建议规范化,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为指引,以机制建设为立足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机制,明确检察建议的制发重点和程序要求,对检察建议的动议、立案、调查核实、文书制作、质量监管、发送送达、跟踪评估机等各环节进行全面规范,通过机制化建设提升检察建议的规范化程度,向规范要质量,向质量要效果,向效果要效力,向效力要权威。扎实推进检察建议精细化,按照“精、准、实”要求,精准制发检察建议,注重因地而异、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做实做足必要的调查研究,确保建议数量少而精、调研工作专而深、对策措施准而实,力求实现依法作为与监督效果的有机统一。有序推进检察建议专业化,重视相关专业知识支持,探索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广泛邀请各行业领域专家参与,针对检察建议编制和分发过程中的专业问题,注重发挥外部专业人才力量,从专业的角度提出治理对策,增强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合理性,提升检察建议监督效能。

二是要持续强化跟踪督促,务求实效。

完善跟进监督机制,持续跟踪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督促被建议单位及时回复;对经过检察机关督促,被建议单位仍存在反馈不及时、落实不到位、拒绝配合检察机关调查核实等情形的,适时将情况通报有关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可以报告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并建议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进行监督问责;推动建立对检察建议落实反馈的绩效考评机制,将落实检察建议和保障检察建议事项调查核实的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着力推动检察建议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建立叠加监督机制,探索构建人大、检察联合督办平台,以检察建议为切入点,将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等其他监督形式相互叠加,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检察建议有效落实;针对检察建议推进过程中发现的关键行业、领域重大管理漏洞、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适时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项监督、开展联动调研,力求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供党委政府阅研、借鉴;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民意收集主渠道作用,及时整理、准确传递基层一线的民情民意,助力检察机关在源头上找准问题、提好建议。强化公开透明机制。检察建议的公开送达不仅是一种仪式,更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探索建立规范化的建议公告问询制度,对涉及事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检察建议,采取现场送达等公开送达方式,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关联行业部门单位、媒体代表参加,通过检察建议的公开制发、公开回答、公开接受采访,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扩大检察建议的监督效果和影响力。

三是要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增强刚性。

一纸检察建议,关乎监督质效。实践表明,检察建议是强化法律监督的有力抓手。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积极深化检察建议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真正让检察建议成为“祛病除根”、标本兼治的良方。更加主动监督,把检察建议置于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来谋划推进,聚焦扫黑除恶、公益诉讼、三大攻坚战、经济领域逃废银行债务等重点领域研究制发含金量高的检察建议,通过检察建议推动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强化刚性监督。检察建议的刚性首先源自建议本身的优质、高效。建立健全检察建议质量和效果评估机制,确保检察建议内容精准、依据充分;完善优秀检察建议评选机制、科学的正向激励机制,充分激发检察官办案积极性,提升办案水平,将每一个“小案”当做“大案”“要案”来精办、快办,从大局观出发,发出“针砭时弊”“对症下药”的检察建议,促进市域社会治理,以柔和的方式获取刚性效果。推进靶向监督。针对不熟悉的领域提出检察建议,要想为部门所信服,检察监督过程不能高人一等,但却要技高一筹,因此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必须是“真问题”。要改变重具体建议、轻制度化建议的倾向,善于透过具体现象看本质,通过详细梳理案例,总结出问题表象背后的深层原因,通过制度性的检察建议,”一个建议堵塞多个漏洞”“一案解决类案”,达到提升整体监督效果的目的。

作者:  编辑: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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