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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合规中协作方监督考察难点剖析
2023-01-13 14:24:00  来源:

文/强丹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中涉案企业所在地和案件办理地不一致的情况较为普遍,而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具有一定的地域依附性,因而企业合规异地协作成为必然的趋势。本文以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惠山区院)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金山区院)合作办理的李某某重大责任事故异地合规案为例进行阐述:

2021年1月,无锡Z运输公司承运上海发货的大型机械配件,因自有车辆不足,该公司负责人李某某通过“黄牛”转包给了巨某某。1月24日,巨某某持准驾不符的驾驶证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至上海将货物超限装车启运,途中调头时不慎撞到路边电线杆,造成运载物品、电线杆等损毁、事发周边工业园和居民楼大面积停电的后果。李某某未核实涉案承运车运输超限物品的许可证情况,未督促车辆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导致在运营过程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移送金山区院审查起诉。

该案案发地在上海市金山区,而李某某所在的运输公司实际经营地在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考虑到由涉案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协助开展企业合规能充分发挥地域优势,节省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根据《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关于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及《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工作办法》的规定,金山区院会同惠山区院开展企业合规异地协作,对涉案企业联合开展评估、调查、监督。

协作方如何发挥自身平台优势解决异地合规“调查难”。

涉案企业合规的调查工作,需要当地行业监管部门、行政机关的配合,如果由案件办理地检察院跨区域进行企业合规,不仅成本高,还会遇到沟通不便、衔接不畅等困难,事倍功半。而委托涉案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协助开展调查,则能发挥地域优势,节省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事半功倍。

作为协作方,惠山区院根据金山区院提供的案件情况,依托在全省率先出台的《涉企办案影响评估实施细则》开展办案影响评估。因涉案企业为辖区企业,惠山区院遂承担实地走访、线上线下评估、多部门沟通协调等工作。通过现场走访、检企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对企业投资规模、吸纳就业、纳税、经营荣誉、违法犯罪记录等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重点对本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原因、企业发展和经营管理中遇到的困难等进行询问,现场对公司经营者提出了合规经营、制度建设、强化安全监督等建议。同时,积极与涵盖海量民营企业数据的惠企“慧”控涉企智慧平台对接,以大数据为抓手,根据涉案企业社会价值、发展前景、企业经营状况、产业性质等,由智慧平台辅助出具电子评估报告,实现二次全面研判。通过整合汇总“线上数据+线下走访”材料,制作《涉企办案影响评估报告》,向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提交合规案件报备提纲,建议对该企业进行全面合规。经市院调查核实,同意对涉案企业进行合规考察。

由此,无锡惠山、上海金山两地同步启动考察期为四个月的异地企业合规建设,通过动态衔接、实时沟通、有效反馈,充分发挥了协作地的各项地域优势与平台特色,节省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效率,破解了异地合规调查难的问题。

如何针对特定案由科学选任第三方监督人破解异地合规“监督难”。

金山区院委托了无锡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组成第三方组织来进行第三方监督人选任。一般情况下,管委会将从成员库中进行随机挑选,但惠山区院考虑到本案案由为重大责任事故,涉及道路交通运输专业领域,需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第三方监督人,才能进行有效监督,针对库内人员专业度不够的问题,建议选任相关专业的行政监管机关工作人员担任第三方监督人。金山区院同意了该建议,最终选任了无锡市惠山区交通运输管理局、无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惠山大队相关人员担任第三方监督人。

对于选择相关行政监管机关工作人员作为第三方监督人,有利有弊。有利部分为行政监管机关对专项领域的监管规定、违规行为的表现形式及相应的整改要求有着更为深入的了解,因而由行政监管机关参与到对涉案企业的合规监督考察环节,有利于发挥各行政监管机关在专项领域的专业优势,确保企业的合规整改符合外部法律法规要求,可以有效避免“外行人”监督“内行人”。弊端就是后期验收一般也会由相关行政监管机关负责,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嫌疑。但异地合规完美解决了这个难题,因为第三方监督人为无锡地区的相关行政监管机关,但验收单位将会是上海地区的相关行政监管机关。既能保障监督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又能避免验收流于形式。

第三方监督人确定后,对涉案企业的合规计划和整改项目进行了指导,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和合规整改要求。重点督导企业完成“合规计划”并向检察机关提交《重大责任事故案合规考察标准提示》,通过与企业负责人谈话、访谈员工考察企业,任命专人担任合规专员、制定相关培训制度,通过随机抽查合规档案、复查安全合规制度等进行监督考察。两地检察机关通过履行企业合规检察监督程序,深入评估企业在合规整改中的实际情况,为企业提供针对性整改举措,督促堵塞漏洞,引导合规经营,破解了异地合规监督难的问题。

如何进行实质化验收破解异地合规“验收难”。

因疫情原因,2022年4月6日下午,惠山区院会同金山区院,通过视频方式召开合规验收听证会。惠山区院运用合规考察红黄牌机制,针对涉案公司是否全员合规、合规部门及其人员建立和履职是否到位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并发表合规监督意见。第三方监督人提交合规验收报告,显示自2021年1月以来涉案企业内车辆涉及营运车辆违法8起,分别为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载物超长、未携带驾驶证、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等,公司名下另有一辆非营运小客车,有7起超速违法行为。

2022年3月,该公司指派驾驶员驾驶苏重型半挂货车途经靖张高速张家港保税区出口处被查,该重型半挂货车未申报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该公司涉嫌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以上违法行为已被江苏运政在线系统记录为严重失信行为。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企业在合规建设中经第三方监督人多次提醒,又发生同类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建议对企业负责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金山区院经审查书面资料,听取相关专业部门意见,结合验收听证会的情况,最终认定涉案企业整改不到位、合规验收不合格,2022年4月8日以企业负责人李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与此同时,惠山区院也向交通运输、交警部门发出法律风险提示函,建议进一步加强在运输行业中对于合同分包后监管缺失、合规经营管理制度空缺、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能力较弱等问题的排查和整改,从个案合规提升为行业合规。

此次异地合规验收的开展,一方面,有效避免了考察验收流于形式。两地检察机关紧密合作,通过审查书面资料、开展线上视频验收听证等方式,就合规情况充分听取多方意见,并进行深度研讨和有效论证,从有效监督延伸至有效验收,杜绝“走过场”。另一方面,打破了涉案企业“只要合规就能免罪”的幻想。涉案企业合规的发展时间较短,许多企业对此制度了解不深,往往看到其他企业通过合规获得不起诉,便断章取义地认为只要启动合规,企业就有了免死金牌。本案的办理,很好地给抱有这些幻想的企业敲了警钟,合规并不是启动了之,更不是走过场,它需要企业认真对待、慎重开展,合规承诺书、合规计划上的内容,需要企业一步步不打折扣地完成,否则无法通过验收,也就不能获得从轻的处理。同时体现了企业合规的严肃性、专业性、重要性,彰显了检察机关在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跨区域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作者:  编辑: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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