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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亮“蓝色微光”
2023-03-16 09:12:00  来源:检察日报

  

  “蓝色微光”未检团队在一次为儿童举办的法律知识讲座后,与孩子们一起画画。

  小亮、小飞是两名正在上中专的学生,他们在一次兼职中,向“招聘者”出借了个人的6张银行卡,对方却将这些卡用于网络犯罪,产生交易流水461万余元。两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两人案发时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等从轻情节,山东省高青县检察院依法对两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这是高青县检察院“蓝色微光”未检团队刚刚办理的一起案件。“蓝色微光”未检团队组建于2020年6月。团队组建之初,团队成员常常感到力不从心:尽管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驾轻就熟,可提到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家庭教育指导等专业性工作,经常是“两眼漆黑”。特别是,有的涉案未成年人对检察人员有抗拒心理,不配合接受讯问或询问;有的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在外地或离异,无法到场陪同,让团队成员格外感觉心累。

  为打造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体系,2020年9月28日,该院邀请了高青县麦田创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高青麦田”)、淄博市心理学会等两个公益组织及团县委、县教体局等8家单位加入“蓝色微光”未检团队,联合签署了合作协议,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参会人员按照各自职责与分工提出意见,由“蓝色微光”未检团队牵头“联动”落实。

  随着公益组织的加入,“蓝色微光”未检团队的专业性更强,也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团队负责人李银萍说:“之前遇到专业性问题,我们总是要临时邀请专家,耗费大量时间,影响了办案效率。现在,团队汇聚了多方力量,遇到问题共同解决,既提高了办案的专业程度,又保证了办案质效。此外,我们还共同成立了‘心禾家庭教育检察工作站’,创建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会签了多项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文件。这些工作都是在案外下功夫,为的就是让‘检察蓝’汇集的点点微光,聚成火把,照亮未成年人前行的路。”

  小红是一名正在上小学的学生,本该无忧无虑的年纪,却成为一起猥亵儿童案件的被害人。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其母亲拒绝女儿接受询问。为查明案件事实,高青县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最终确定由县教体局协调,检察官与办案民警共同询问,并邀请淄博市心理学会的心理专家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在小红上学期间,办案人员以进行心理测评为由,顺利见到了她。但她自尊心强,对于陌生人十分抗拒,无论办案人员如何询问,就是不肯说出案发情况。

  这时,心理专家轻声说:“小红,我们不想这些了,先来画画好不好?”在心理专家的引导下,小红放下防备,拿起了画笔。根据小红的画,心理专家分析:“小红现在心理压力非常大,内心很纠结,需要耐心、循序渐进地询问。”据此,办案人员转变了询问策略。终于,小红将案发时的情况讲了出来。之后,心理专家又对小红进行心理疏导,帮她尽快走出心理阴霾。

  “相关单位在各司其职的同时,通过互相联动,构筑起多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力量有效发挥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体系。高青麦田、淄博市心理学会等公益组织的加入,保障心理专家能够为孩子们及时提供一站式心理关护,第一时间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高青麦田的志愿者们时时关注孩子们的家庭状况,有利于开展社会调查、观护帮教,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得更加顺利,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说起“蓝色微光”未检团队,高青县教体局局长张鲁刚连连称赞。

  自融入“2+8”力量以来,“蓝色微光”未检团队共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21件,对32名未成年人开展普法教育、管护帮教,对14名未成年人实施心理干预,对7个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高青县检察院检察长李玉伟告诉记者:“我们通过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保护体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新要求新期待。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普法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作者:卢金增 袁正宇 王娟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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