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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支药挖出制售假药大案
2025-04-24 10:30:00  来源:检察日报

“这些假药不仅是对法律的践踏,更是对生命的漠视!我们认为一审判决量刑适当,体现了罪刑相适应原则,理应维持原判。”3月10日,在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二审庭审中,检察官声音铿锵。经过庭审,河南省信阳市中级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救命药难道成了要命药

“我们真不知该如何维权,只能带着仅存的这支药来检察机关寻求帮助。”2023年9月6日,神情憔悴的陈某走进新县检察院12309服务大厅,声音颤抖地告诉接待检察官。

据陈某讲,他的近亲属夏某因在治疗期间医院缺药,便通过郑州市某医药销售公司经理李某购买了36支某品牌免疫球蛋白。然而,夏某在使用该药品后不明原因死亡。

救命药咋成了要命药?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医疗纠纷,李某的行为很可能涉嫌犯罪。

该院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新县公安局初查。然而,初查的道路却布满荆棘:陈某提供的药品外包装被确认为伪造,夏某的尸体已于报案前火化,药品来源渠道不明,销售者李某的主观明知也存在疑问……经过3个月的初查,公安机关仍未立案。2023年12月11日,陈某家属向新县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受理申请后,检察官调取了涉案药品的购销、物流等信息,走访该品牌免疫球蛋白生产厂家,发现涉案药品不是该公司的产品,而李某在没有药品销售资质的情况下通过非法渠道进行网上销售,可以推定李某具有售假的故意,符合立案条件。

2024年1月4日,新县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次日,新县公安局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对李某立案侦查。

然而,警方在侦查中发现,李某只是制售假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该犯罪团伙成员之间用化名单线联系,使用从“黑市”购买的手机号码、微信账号进行联络,收付款大多使用现金或境外第三方平台支付码,一旦发现任何风吹草动,各个环节立即“断链”。尤其是李某被抓后,其上线人员闻风全部失联。

追捕追诉上下游犯罪嫌疑人

为推动案件进展,检察机关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公安机关对物流信息、轨迹信息进行全面分析,最终锁定了上线人员方某,从方某身上获取了关键证据,扣押了涉案的同批次免疫球蛋白两支,经鉴定为假药。

随后,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先后挖出了“小石头”“一天”等仅有代号的犯罪嫌疑人。最终查明,2023年5月至6月,柯某、吕某等人在河南长垣、封丘等地生产假冒该品牌免疫球蛋白1660支,并通过方某、李某等人分级销售,涉案价值92.96万元。2024年4月3日,新县公安局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将李某等9人移送审查起诉。

在审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公安机关在犯罪嫌疑人裴某住处附近的快递点搜查出裴某化名“一天”寄送的10支某品牌免疫球蛋白,经鉴定为假药,但样品来源尚未查清。

检察官决定围绕这10支假药深挖漏罪漏案,经深入细致调查,得知裴某伙同四川新吉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吉医药)在贵州生产、销售过一批该品牌免疫球蛋白假药。

面对新的证据,裴某、柯某等人先后交代:2023年8月至11月,他们伙同新吉医药的向某(另案处理)、杨某(另案处理)、范某等人,通过套用真药的溯源码、伪造药品批文,将假药送往新吉医药的仓库,由新吉医药出具合法的进出库手续,成功将假药“洗白”后分销至全国各地,该批次假药约1万支。

这批假药一旦流入市场,后果难以想象,检察机关决定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并提出查明犯罪事实、查封生产和销售窝点、查扣涉案假药等一系列侦查取证意见,追捕、追诉上下游产业链的犯罪嫌疑人。

2024年5月至8月,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范某、马某等10人先后抓获归案,同时查封新吉医药及贵州省松桃县生产窝点,扣押各类假药样品200余支。尚未销售的3650支假药被犯罪分子提前销毁。

开展自行补充侦查

2024年9月2日,新县公安局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将李某等19名犯罪嫌疑人并案移送审查起诉。

受理审查起诉后,检察官仔细审阅上百册卷宗资料,发现仍有部分事实不清,还有大量假药流入市场。如何斩断这些假药黑链?检察官决定依法开展自行补充侦查。

办案检察官通过全面梳理假药的销售路径,从2万余条电子数据中尽可能地摸排出假药物流信息,重新讯问、核实犯罪嫌疑人在每起犯罪事实中的地位、作用等,自行补充收集固定证据70余份,并会同警方辗转四川、贵州等地,追回、扣押假药2805支。

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办案检察官还查明,2023年8月至11月,柯某、范某等人在松桃县生产某生牌免疫球蛋白假药7000支,销售某宝牌免疫球蛋白假药167支,并通过范某、裴某等人分级销售至广东、安徽、河南等地区,涉案价值高达698.6万元。

2024年9月27日,新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将柯某等19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并向法院提出罪刑相适应的量刑建议。

考虑夏某的尸体灭失,无法鉴定出使用假药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检察官多次与柯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家属进行沟通,促使他们共同赔偿给夏某家属27万元,取得了对方谅解。

2024年12月23日,新县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范某、柯某、吕某等6名主犯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年,各并处罚金240万元至60万元;其余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六个月,各并处罚金。其中,范某等5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5年3月10日,信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作者:  编辑:王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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