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识破“吃饭碰瓷”套路
2025-09-16 09:29:00  来源:检察日报

餐厅被客人投诉“吃出蟑螂”,心怀愧疚的老板陪客人去医院检查,不料检查前客人却提出有偿“私了”。7月15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往菜盘里放蟑螂进而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件获判,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郑某、陈某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十个月,各并处罚金2000元。

陈某某在深圳市福田区经营一家餐饮店,2024年8月24日凌晨,两名男子在用餐时突然大叫,声称在饭菜里发现了蟑螂,其中一名男子称肠胃不舒服,作出呕吐状。陈某某上前查看,发现情况属实,于是立刻向对方道歉,并应对方要求陪同前往医院检查。到达医院后,该男子的同伴突然称因生意上临时有急事需赶往外地,让陈某某直接赔偿3888元,否则就举报,并在网上曝光。陈某某为息事宁人,向对方进行了转账。

事后,陈某某反复回忆事情经过,察觉有异,于是将该事件发布到社区餐饮同行群中,提醒同行们注意。不料,群里有两家餐饮店的老板反映,他们最近也遇到过类似情况,这引起了众多餐饮店老板的警觉。

2024年10月26日,另一家餐饮店老板张某在群里紧急联系陈某某等人,说有一男子在店内吃出了蟑螂,请大家过去辨认一下是不是之前勒索钱财的人。众人赶至张某的饭店后,认出此人正是每次“吃出蟑螂”的男子,随即报警。

经查,该男子名为郑某。面对公安机关的讯问,郑某辩称,饭店老板都是因为自家餐食不干净自愿赔偿的。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时,办案检察官卢嘉敏认真审查案卷,敏锐地发现已报警的几起案件间隔时间短,集中在2024年8月发案,且作案手法相同,具有成熟的犯罪模式,判断郑某应该是惯犯,可能还存在其他作案事实。

2024年12月2日,检察机关对郑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发出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收集被害人信息,最终报案店家增加到11家。其间,同案犯陈某主动投案。

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2023年8月至2024年8月,郑某、陈某二人累计敲诈金额近3万元。

铁证面前,郑某终于认罪认罚,承认自己利用了饭店老板为维护餐厅声誉宁愿花钱消灾的心理设局,伙同陈某在用餐时趁人不备投放蟑螂,然后要求去医院检查,开出多项高额检查项目单,再以临时有事等为由让店主直接转钱赔偿,如果店主不同意就以举报、曝光相威胁。

2025年6月24日,福田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郑某、陈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周洪国 王倩  编辑:杨月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