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真货、假退货、真诈骗 南京鼓楼检察官:切勿贪图小利而越底线
2019-12-24 09:55: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案情简介

  2019年6月至7月间,刘小光先后在某电商平台购买四部手机,价值人民币2万余元,在实际收到上述手机后,发起退货申请并将模型机放入原包装内重新包装封膜后邮寄回所购买的电商平台,后分别收到上述手机退款。2019年7月9日,刘小光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刘小光归案以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刘小光已全部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被害单位对刘小光表示谅解。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刘小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9年11月,鼓楼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刘小光提起公诉。后法院采纳鼓楼区检察院指控,以诈骗罪判处刘小光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检察官说法】

  “退假货,真诈骗”,利用“掉包计”诈骗商家牟取不法利益,刘小光的犯罪手段实际上并不高明,只是钻了网络退货机制的空子,试图以假乱真,结果是很容易被发现的,最终他也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刘小光自以为找到“赚钱的捷径”,实际上已经触犯了法律,滑向了犯罪的深渊。检察官提醒,网络平台提供了交易渠道,为购物提供了便利,大家在获得便捷的消费体验时,万万不可动歪脑筋,挖掘不该有的“商机”,切勿贪图小利而越底线。(文中人物为化名)

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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