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吗?骗钱的那种…… 徐州市云龙区检察官:别让爱情蒙蔽心智
2020-01-21 10:41: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2019年4月,犯罪嫌疑人赵某开始在网络平台进行主播直播。同年10月,赵某与其粉丝马某相识,并互留微信。聊天过程中,马某向赵某表示好感并提出结婚的想法,赵某随即以编造假名“张婷婷”,谎报其年龄、职业,隐瞒其已婚已育的事实方式,利用虚假身份与马某确定恋爱关系,并承诺两个月后与马某领证结婚。

  2019年10月21日,犯罪嫌疑人赵某以购买手机的名义,诱使被害人马某向其转账5000元。第一次诈骗成功后,犯罪嫌疑人赵某编造购买衣服、结婚送礼等各种理由,对马某实施诈骗。

  2019年11月7日,犯罪嫌疑人赵某以被法院带走,所在工地出事需打点关系为由再次向马某诈骗钱款。因同一时间马某发现其登陆直播平台,致赵某谎言被识破。后犯罪嫌疑人赵某将马某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拉入黑名单。

  11月8日,马某向警方报案。警方接到报案后,于当日进行立案侦查,并与15日将犯罪嫌疑人逮捕归案。

  经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检察官审查统计,2019年10月21日至11月7日期间,犯罪嫌疑人赵某共诈骗马某钱款人民币15700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赵某退缴全部赃款,由公安机关依法返还被害人马某。最终,犯罪嫌疑人赵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检察官说法】

  现实生活中,和被害人马某一样在网络上被诈骗的例子比比皆是。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赵某在短时间内以各种理由向被害人马某索求钱款,其诈骗的行为显而易见,但马某因对恋爱有极大的渴望,且对网络交友缺乏判断和基本的自我保护能力,才让犯罪嫌疑人赵某屡屡得逞。网络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拓宽了人们的社交关系,另一方面也是限制了人们的对外交际,变得对网络交友越来越信任。网络交友需谨慎,尤其是处于网络恋爱的阶段,或者是涉及金钱交易时,不要轻易相信他人,因为你不知道隔着漫长的网线背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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