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挡我的路,我就划谁的车 南京市秦淮区检察官:合理合法解决问题
2020-03-24 10:03: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2019年9月,郭某骑电动三轮车到一小区送菜。小区比较小,里面没有车位,有三辆轿车停在了小区附近的路边,影响了电动三轮车通行,郭某只好用拖车将菜拖进小区,为此郭某心生怨气,用大拇指指甲划了三辆车的左侧门等处。第二天,因同样的原因,郭某再次划了这三辆车。

  虽然只是指甲划车,但是郭某用了不少力气,两个大拇指的指甲都有明显的裂痕,三辆车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害,这些划痕已经伤到底漆,经保险公司评估,三辆车的损失共计8400元。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郭某提起诉讼,法院判处其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

  【检察官说法】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城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随之而来的是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由于停车位的缺少,经常会有车辆违章停放的现象,有时候车辆会停在人行道或者出入口。如果车辆临时停放在别人的车位,或者不是车位的位置,要在车内留下联系方式,方便随时挪车,与人方便也是与己方便。本案中,郭某想通过划车的方式给车主一个教训,气是出了,但也因为自己的鲁莽,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其实,他完全可以通过向小区物业或民警寻求帮助,联系车主,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

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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