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者说]这些“粉丝”怎么啦?江苏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剖析“粉丝经济”乱象
2019-12-26 08:50: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高明案”承办检察官使用远程庭审系统开庭

  “直播间的小姐姐们,长得又美,声音又好听……”某直播平台的主播让18岁的肖学着迷。肖学没有工作,身无分文,却想在直播平台“挥金如土”刷礼物、打赏,为了这虚幻的满足感,他先是小偷小摸,后又实施诈骗,最终落入法网。11月11日,肖学因涉嫌诈骗犯罪被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21日被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三年。

  像肖学这样的“粉丝”绝不是个例,未成年人尤其易冲动、易着迷,由此上当受骗或骗人,走上犯罪道路。2017年以来,仅江苏省苏州市检察机关就办理了涉“粉丝经济”乱象案件17件23人,涉及盗窃、诈骗、帮助网络犯罪活动、故意杀人等罪名。

  “粉丝”沉迷直播“特权” 走上犯罪道路

  2000年出生的肖学,初中就辍学在家,整天无所事事。2019年3月,刚成年的他,从四川老家独自一人到苏州打工。已经过惯游手好闲生活的肖学,根本吃不了苦,没过多久便辞职了。肖学不敢跟家人讲辞职的事情,更不敢回老家,于是就一直躲在狭小昏暗的出租屋里玩手机,看网络直播,给主播刷礼物、打赏。

  在直播平台,贵族身份被看成是财富和地位的象征,拥有很多特权的。这些特权是需要金钱支撑的,“粉丝”必须花钱开通会员,最低级别的会员年费也要3000元,而最高级别的国王会员年费则高达45万元。

  为了在直播世界获得更多的满足感,肖学开始成为充值会员,频繁给女主播刷礼物。在送上价值520元或1314元的虚拟礼物后,肤白貌美、身材姣好的女主播会用甜美的声音回复一声“谢谢哥哥”,这成了肖学快乐的源泉。可是没有收入来源的他,很快就入不敷出。

  肖学开始小偷小摸,在网吧趁他人熟睡之际,盗窃了一部手机,还因此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2天。但这也满足不了“打赏”需要,于是他开始骗。

  2019年7月的一天,肖学结识了被害人李金龙,闲谈中得知李金龙在支付宝借呗以及微信微粒贷欠下了不少钱,很是发愁。肖学信誓旦旦地对李金龙说,支付宝、微信系统存在漏洞,自己可以通过修改数据的方式帮其偿还欠款,前提是需要李金龙先支付一定的手续费。急需用钱的李金龙,想都没想便答应了。短短一周的时间,肖学利用各种借口,骗取了李金龙10多万元。

  肖学还不是最极端的“粉丝”,吴中区检察院办理的贾某故意杀人、放火案中,贾某在跟母亲借钱未果之后,竟持刀将母亲残忍杀害。后经司法鉴定,贾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平台、网络推手、“大V”伪装重重

  侯因是一名资深网民,2006年就成为某网络游戏论坛的注册用户。2014年,他成为该论坛“时尚消费&格致生活”板块的版主,平时在论坛内发布很多关于豪车、古董收藏、名表评鉴等主题帖,并多次表示自己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应邀出席各种名表相关沙龙、晚宴的经历。

  为了进一步包装侯因,该论坛专门发布一篇名为《时间的领主——人物志:“表帝”》的人物介绍,吸引大波“粉丝”关注。当网友提出自己对名表的需求时,侯因会以“专业视角”推荐。渐渐地,“表帝”侯因成为论坛网友心中的手表权威。

  2015年,侯因开始帮论坛网友代购各式名表。拿到手表的“粉丝”们,纷纷称赞“表帝”的能力,找侯因代购手表的人越来越多。

  可是从2016年上半年开始,侯因的“交货速度”明显慢了下来,直到9月份的一天,突然销声匿迹。论坛“粉丝”互相询问才发现,没收到手表的大有人在,大家急忙报了警。

  公安机关很快将侯因抓获归案。原来,论坛里光鲜的“表帝”在现实中早已落魄不堪。侯因虽然从事过钟表行业,但在业内的认可度并不高,早在代购之前,就已欠下数十万债务。直至案发,仍有多名被害人既没有拿到手表,也没有收到退款。最终,侯因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论坛版主侯因是直接上阵骗“粉丝”钱财,而微博“大V”高明则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为骗子发布诈骗信息,当起了诈骗犯罪的“推手”。

  “我觉得被骗的人比较少,而且金额不大。广告的价格比较高,挂的时间也比较短,我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利。”就这样,高明怀着侥幸心理,先后10余次帮助不法分子发布诈骗广告,使得不少“粉丝”上当受骗。小木就是被骗“粉丝”之一,因深信高明推送的兼职广告,被诈骗分子以各种理由骗取了10万余元。

  高明最终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为什么“粉丝”们会不惜钱财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李东山认为,“空虚、寂寞、独身是一些直播平台玩家的主要特点,李东山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建立用户实名制和主播黑名单制度,健全完善直播内容的审核、监管制度和对违法有害内容的查处措施。

  吴中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朱媛媛建议社交平台应该建立发言审核机制,对“大V”发布的广告类文案进行重点审核,严格限制并全天候监测。吴中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袁灿华建议,建立营销号广告分析大数据平台,强化对“粉丝经济”中欺诈行为的研判,并为受害人提供清晰明确的举报、维权路径;司法机关、网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加大网络犯罪打击力度。

  相城区检察院侯因合同诈骗案承办人孙兴峰认为,遏制网络犯罪,司法机关、网信等部门必须重拳出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他建议公安机关强化利用大数据对犯罪信息的筛选研判,挖源头、斩链条,并积极强化与网信、金融监管、检察、法院等单位的工作协作,统一证据采集和法律适用标准,提升打击精准度。

  苏州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陈一建议,可对直播平台、主播采用积分制管理,进行全程式、伴随式管理,压实平台方责任,引导其打造正能量“网红”。

作者:卢志坚 李沁娟 朱文文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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